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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亿马: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12-12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亿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天亿马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37 号)同意,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77.8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8.66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573,117,48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2,856,828.00 元(不含增值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0,260,652.00 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众环验字〔2021〕0600012 号)。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经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原募投项目中“大数据应用技术中心建
设项目”扩展升级为“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将实施地点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
同时取消原“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并将其募集资金合并用于“深圳综合运
营中心项目”的建设;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互联精英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联精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80)。公司及子公司互联精英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
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
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026.07 万元,
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募集资金为 23,089.92 万元。公司
于 2022 年 8 月使用不超过 6,5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另于 2023
年 9 月使用 9,956.36 万元向互联精英增资,用于建设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其
中募集资金 5,569.67 万元,超募资金 4,186.69 万元。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用
途如下:
                           项目总投资额(万    运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运用超募资金投资金额
         项目名称
                                 元)                (万元)                (万元)
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升级
                                   12,572.70               12,572.70
项目
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                9,956.36                5,569.67                4,186.69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32,529.06               28,142.37                4,186.69


三、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回报。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
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后所
产生的利息)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
进行现金管理后所产生的利息)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上述资金
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
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现金管理产
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开立或
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内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现金管理产品,但鉴于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
适量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募集资金用
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
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
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
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
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七、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具体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后所产生的利息)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
至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温波                        宋平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