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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宏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4-05-29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4-032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
                       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6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7,438,6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6609%;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
股东户数为 4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6,511,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7058%;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股东户数为 2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927,4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552%,。限售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3、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解除限售的
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3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274,700 股,并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97,098,6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75,001,53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的比例为 77.24%;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22,097,064 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为 22.76%。
    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限售期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股份数量为 1,250,17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29%,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9)。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 72,823,900 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总股本为 97,098,6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73,751,366 股(包含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7,438,6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5.96%;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23,347,2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0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
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共
涉及限售股东数量为 6 户,股份数量为 7,438,666 股,占公司总股本 7.6609%。
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6 月 3 日(星期一)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
行战略配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
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之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做出承
诺如下:
    1、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
行动人上海泷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承诺如下:
    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
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如本企业持股期间,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及限售安排有其他要求,本企业同意对
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及限售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本次发行前关于股份锁定及限售安排的承诺,在持有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
规则要求的方式,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
份减持计划。
    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具体方
式包括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卖出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
允许的方式。
    本企业作为持股 5%以上股东期间,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
个交易日前向公司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公告。如证监会、交易所对相关减持
和信息披露规则进行调整,本企业将依据最新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本企业未
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公司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损失。
       2、股东无锡金投嘉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泓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作出承诺如下:
    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
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如本企业持股期间,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及限售安排有其他要求,本企业同意对
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及限售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3、股东中信建投证券-中信银行-中信建投股管家鑫宏业 3 号战略配售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证券-中信银行-中信建投股管家鑫宏业 1 号战略
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作出承诺如下:
    上述股东管理人承诺其获配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二)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背相
关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3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7,438,666 股,占公司总股本 7.6609%。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6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实际可上
                          所持限售股份   占总股本    本次解除限售数
限售股类型    股东名称                                                  市流通数量
                            总数(股)   比例(%)       量(股)
                                                                          (股)
             上海祥禾涌
             原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      5,056,400      5.2075       5,056,400       5,056,400
             (有限合
               伙)
             上海泷新私
             募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       561,800       0.5786        561,800         561,800
首次公开发
             (有限合
行前已发行
               伙)
  的股份
             无锡泓沁企
             业管理合伙
                            446,500       0.4598        446,500         446,500
             企业(有限
               合伙)
             无锡金投嘉
             泰投资企业
                            446,500       0.4598        446,500         446,500
             (有限合
               伙)
             中信建投证
首次公开发
             券-中信银
行战略配售                  332,936       0.3429        332,936         332,936
             行-中信建
    股
             投股管家鑫
             宏业 3 号战
             略配售集合
             资产管理计
                 划
             中信建投证
             券-中信银
             行-中信建
             投股管家鑫
                               594,530            0.6123          594,530           594,530
             宏业 1 号战
             略配售集合
             资产管理计
                 划
         合计                 7,438,666           7.6609      7,438,666            7,438,666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无锡泓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安吉泓沁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上海泷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宁波泷
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3,751,366           75.96      -7,438,666       66,312,700       68.29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72,823,900             75       -6,511,200       66,312,700       68.29
      首发后可出借
                           927,466         0.96        -927,466               0               0
限售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3,347,234           24.04      +7,438,666       30,785,900       31.71
三、总股本           97,098,600             100              -        97,098,600         1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
准。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鑫宏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
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鑫宏业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
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