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星昊医药: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11-15
证券代码:430017 证券简称:星昊医药 公告编号:2024-108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召开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期限为三个月(自 2024 年 7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 结 束 ), 公 司 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 在北 交 所 网 站
(http://www.bse.cn)披露了《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根据
《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通过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5,000
股,全部用于注销,相应的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 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其所持有的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4,000 股限制性股票,通过定向回购方式由公司回购注
销,相应的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1
前述两个事项回购的公司股份共计 289,000 股全部用于注销,相应的减少注
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股本由原
12,257.72 万股变更为 12,228.82 万股,注册资本由原 12,257.72 万元变更为
12,228.82 万元。
公 司 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s://www.gsxt.gov.cn/)上公告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
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
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和街 18 号
2.申报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工作日 9:00-11:30、
14:00-17:00)。
3.联系人:温茜女士
4.联系电话:010-67881088
5.邮编:100176
6.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
特此公告。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