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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海能技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0-24  

    证券代码:430476       证券简称:海能技术    公告编号:2024-081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德州临邑花园东大街 16 号海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志刚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2024 年 10 月 9 日,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
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3,377,1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39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2,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结
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376,80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
反对股数 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结
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改
内容如下:
     1.修改第五十一条:
     修订前:第五十一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且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修订后:第五十一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且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4-07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376,80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
反对股数 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并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拟提名并选举张振方先生、徐渊先生、刘文
玉先生、金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经核查,上述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相关部门规章、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勤勉义务和
职责。
     本议案下共有四项子议案:
     3.1《提名并选举张振方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2《提名并选举徐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3《提名并选举刘文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4《提名并选举金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并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拟提名并选举臧恒昌先生、吕瑞敏女士、梁
锦梅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
    经核查,上述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相关部门规章、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勤勉义务和
职责。
    本议案下共有三项子议案:
    4.1《提名并选举臧恒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2《提名并选举吕瑞敏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3《提名并选举梁锦梅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关于提名并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拟提名并选举刘朝女士、薛猛先生为第五届
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经核查,上述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相关部门规章、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勤勉义务和
职责。
    本议案下共有两项子议案:
    5.1《提名并选举刘朝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5.2《提名并选举薛猛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提名并选举张振
         方先生为第五届董
  3.1                       23,376,802           99.9987%       当选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提名并选举徐渊
         先生为第五届董事
  3.2                       23,376,802           99.9987%       当选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提名并选举刘文
         玉先生为第五届董
  3.3                       23,376,802           99.9987%       当选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提名并选举金辉
         先生为第五届董事
  3.4                       23,377,102          100.0000%       当选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3.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提名并选举臧恒
         昌先生为第五届董
  4.1                       23,376,802           99.9987%       当选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提名并选举吕瑞
         敏女士为第五届董
  4.2                       23,377,102          100.0000%       当选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提名并选举梁锦
           梅女士为第五届董
  4.3                          23,377,102          100.0000%       当选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4. 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提名并选举刘朝
           女士为第五届监事
  5.1                          23,377,102          100.0000%       当选
           会非职工监事的议
                 案》
           《提名并选举薛猛
           先生为第五届监事
  5.2                          23,376,802           99.9987%       当选
           会非职工监事的议
                 案》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名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提名并选举张
           振方先生为第五
  3.1                             32,100             0.1373%        当选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提名并选举徐
           渊先生为第五届
  3.2                             32,100             0.1373%        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3.3      《提名并选举刘         32,100             0.1373%        当选
           文玉先生为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提名并选举金
           辉先生为第五届
  3.4                                32,400             0.1386%         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提名并选举臧
           恒昌先生为第五
  4.1                                32,100             0.1373%         当选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提名并选举吕
           瑞敏女士为第五
  4.2                                32,400             0.1386%         当选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提名并选举梁
           锦梅女士为第五
  4.3                                32,400             0.1386%         当选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彦博、李蓓蓓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
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张振方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0 月   2024 年第二次   审议通过
                                    24 日       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10 月   2024 年第二次
  徐渊       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24 日       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10 月   2024 年第二次
 刘文玉      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24 日       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10 月   2024 年第二次
  金辉       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24 日       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10 月   2024 年第二次
 臧恒昌    独立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24 日       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10 月   2024 年第二次
 吕瑞敏    独立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24 日       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10 月   2024 年第二次
 梁锦梅    独立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24 日       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10 月   2024 年第二次
  刘朝       监事       任职                                    审议通过
                                    24 日       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10 月   2024 年第二次
  薛猛       监事       任职                                    审议通过
                                    24 日       临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