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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欣新材:康欣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8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2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
路特一号康欣新材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16,990,58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8.451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邵建东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关于聘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关于聘任刘陶
                 女士为公司非
    1.01                         516,942,586       99.9907           是
                 独立董事的议
                       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聘任刘陶
           女士为公司非   40,00                              47,99
1.01                            45.4557                              54.5443
           独立董事的议     1                                  9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以上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该议案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素芸、邓琼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8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