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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04-1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苏亚审内〔2024〕13 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南京市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层

邮   编:21001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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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    )
                       苏 亚 审 内〔2024〕13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股份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
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
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澄星股份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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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南京市                     二○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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