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发来的《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已收悉。就贵公司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作为你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对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 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在异动 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特此回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回函》之签章页) 实际控制人:李星星 2024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