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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名城: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控股股东之关联方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首次增持的公告2024-02-07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编号:2024-007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控股股东之关联方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首次增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上海大名
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基于对
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通

过其关联方积极开展并实施增持计划,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公司
持续健康发展。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收到名城控股集团

及关联方华颖创投有限公司出具的《华颖创投有限公司首次增持大名
城 A 股股份的通知暨增持大名城 A 股股份的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名
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控股集团”)的关联方华颖创

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颖创投”、“增持人”),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6 日起六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
续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拟购买股份数不低

于 24,753,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含 1%),不超过 49,506,501 股
(占公司总股本 2%,含 2%,含首次增持数量)。
     本次增持计划的数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1
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第 11 条相关规定。本次增持上限为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63 条相关规定,

本次增持计划增持人免于发出要约。
    如增持期间发生派发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相关股份发行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的变化时,增持计划数量上下限

应进行相应调整。
     首次增持情况:2024 年 2 月 6 日华颖创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6,588,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0.27%,增持金额人民币 16,157,728 元
(不含交易费用)。



   一、 增持主体主要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华颖创投有限公司。本次增持前,华颖创投已持有
本公司A股股份45,47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4%。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的12个月内,名城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不存在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增持目的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
东的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
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其关联方积极开展并实施增持计划,切实履行社会
责任,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拟增持股份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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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拟增持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包
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四)拟增持股份数量:计划拟增持公司 A 股股份数不低于
24,753,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含 1%),不超过 49,506,501 股(占
公司总股本 2%,含 2%,含首次增持数量)。

    本次增持计划的数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第 11 条相关规定。本次增持上限为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63 条相关规定,

本次增持计划增持人免于发出要约。
    如增持期间发生派发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相关股份发行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的变化时,增持计划数量上下限
应进行相应调整。
    (五)拟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六)实施期限:自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8月5日的六个月内。
    (七) 资金安排:本次增持资金为华颖创投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首次增持情况:2024 年 2 月 6 日华颖创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6,588,000 股,
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0.27%,增持金额人民币 16,157,728 元(不
含交易费用)。
    本次增持前增持人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45,473,200 股,本次增持
后增加至 52,061,200 股。本次增持后,名城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3
持有公司股份总计增加至 883,103,761 股,占公司总股本 35.68%。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
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无法实施的风险。对于增持计划实施可

能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公司将持续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坚持聚焦主业,保持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并努力通过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
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
    2、增持人承诺将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购买股份计划;
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执行。
    3、名城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
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
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人增持公司股份的
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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