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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名城:独立董事田新民2023年度述职报告2024-04-16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田新民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田新民作为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
董事局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内部制度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出席股东大会、董事
局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
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本人不存在监管规则要
求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田新民: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交通大
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行业研究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
深圳研究院执行院长。主要从事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创新与创业发展
及高教管理研究。盛剑环境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公司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
委员。


    二、 本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局会议 13 次,其中现场方式召开 7 次,通讯方式
召开 6 次,股东大会 5 次。本人积极出席会议,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
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阅读董事会会议资料,为董事局会议审议决策做
好充分准备;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及时、客观、充分了解;在董事
会议案表决中,审慎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局会

                                    1
议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局各次会议均投同意票,
不存在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情况。
    报告期亲自出席董事局、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                            1
               董事局会议                           5
   (注:公司2023年7月进行董事局换届选举,本人作为新任独董亲自参加各次专门委员

会会议)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报告期,亲在参加各次专门委员会会
议,积极履行职责。
    本人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行业研究
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深圳研究院执行院长,主要从事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组
织行为、创新与创业发展及高教管理研究,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本
人专业领域的经验和专业判断,积极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报告期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提名委员会                           1
               战略委员会                           1
   (注:公司2023年7月进行董事局换届选举,本人作为新任独董亲自参加各次专门委员

会会议)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主持委员会高效开展工作,组织讨
论薪酬与考核方面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共有委员5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
另外2名为公司非独立董事。报告期,本人勤勉、谨慎履行召集人职责,按照法
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报告期内,本人主持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对公司新一届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监事津贴、高管
薪酬与绩效的方案,全体委员从决策依据与政策、发放范围、发放依据等方面进
行充分讨论审核后,提交公司执行。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2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之一,本人参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
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的评估;对外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及评估,督促外部审计机
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
制度;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向董事会
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审计
委员会通过以上职能发挥,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
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4、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由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召集和主持。报告期内,除审议应该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专门会议
还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探讨上市公司发展的相关事项,积极提供专业建议,监督
管理层对股东大会和董事局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针对企业运营中遇到的问题提
出有建设性的意见,为公司发展献言献策。
    报告期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情况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第九届董事局 2023 年第   2023 年 12 月 5 日   1、《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

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局或

                                              董事局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5、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及现场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专门办公室,为独立董事工作配备良好的工作环境。
日常工作中,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合规履职,通过现场交流、视频会议、
日常工作群沟通等多种方式,就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重大事项等情况,与独立
董事保持互动,并充分尊重和听取独立董事专业意见。公司相关部门为独立董事
后续培训提供便利和协助。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以及其他时机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亲临公司项目场景,
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等情况,并在日常保持与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
沟通,主动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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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 9 月,本人专程前往公司西北区域公司进行考察,走访了公司位于
兰州名城广场、兰州大名城现场,参观公司项目生产现场,了解商品房销售情况,
并与西北公司相关领导进行座谈,听取相关领导对西北区域市场和公司项目建设
情况的汇报。2024 年 4 月,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独立董事走进交房现场的考
察活动,对公司位于上海的项目情况进行实地走访,听取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建设
情况的汇报,体验公司高品质交房现场工作。通过项目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有
了更深入的了解。
    6、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报告期,通过参加公司线上业绩说明及股东大会的形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了解合理建议,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对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审核。
    1、审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第九届董事局 2023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以视频
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局或董事局授权
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保障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顺利推
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顺利、有序
地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上述两项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
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的工作要求,报告期,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之一,本人
对公司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审核提名公司董事、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之一,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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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名程序、候选人应具备担任的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是否存在监管规则要求
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等事项,进行充分审核,发表同意意见
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履行职责,对 2023 年度
董事、高管的薪酬发放情况进行决策依据、发放范围、发放标准等方面的审核,
并形成审核意见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
独立地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讨论事项,积极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
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
层的沟通,特别是在公司战略规划、创新发展等方面为公司提供专业建议,高质
量履行独董职责,助力公司提高治理水平,为公司安全经营稳健经营贡献应有力
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田新民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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