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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名城:独立董事卢世华2023年度述职报告2024-04-16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卢世华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卢世华作为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
董事局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内部制度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出席股东大会、董事
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
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
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本人不存在监管规则要
求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卢世华,男,1951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
曾任公司第五、七、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 本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局会议 13 次,其中现场方式召开 7 次,通讯方式
召开 6 次,股东大会 5 次。本人积极出席会议,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
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阅读董事会会议资料,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
分准备;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及时、客观、充分了解;在董事会议
案表决中,审慎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
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局各次会议均投同意票,不
存在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情况。
    报告期亲自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1
                股东大会                       1
               董事局会议                      8
   (注:公司2023年7月进行董事局换届选举)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注册会计师、具有会计专业
背景的独立董事,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
和经验。报告期内,亲自参加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
   报告期亲自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提名委员会                      1
   (注:公司2023年7月进行董事局换届选举)

   公司审计委员会共有委员5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另外2名由不在公司任职
的非执行董事担任。报告期,本人勤勉、谨慎履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责,按
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对公司的财
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公司对审计委员会工作的支持情况。公司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了必要
的工作条件,由董事会办公室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
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给予审计委员会充分的工作
支持和配合。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对外部审计工作进行监
督及评估,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
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
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
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审计委员会通过以上职能发挥,切实有效地监
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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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及现场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专门办公室,为独立董事工作配备良好的工作环境。
日常工作中,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合规履职,通过现场交流、视频会议、
日常工作群沟通等多种方式,就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重大事项等情况,与独立
董事保持互动,并充分尊重和听取独立董事专业意见。公司相关部门为独立董事
后续培训提供便利和协助。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以及其他时机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主动了解公司的经
营、财务等情况,并在日常保持与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主动获悉公
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

    6、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报告期,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形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了解合理建议,
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对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审核。
    1、审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拟向公司提供财务
资金支持的关联交易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局或董事局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两项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
交易议案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议案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决议通过。
    2、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
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的工作要求,报告期,对公司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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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
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审核提名公司董事、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管的提名
程序、候选人应具备担任的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是否存在监管规则要求的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等事项,进行充分审核,发表同意意见后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履行职责,依据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董监事报酬、津贴方案》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对 2022 年度董事、高管的薪酬发放情况进行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提
交公司。


    四、 总体评价
   2023 年,本人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
独立地履行职责,履职过程中注重维护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对
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讨论事项,积极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卢世华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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