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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安动力:东安动力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08-15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 2024-048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九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
司 2023 年业绩未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公司决定按照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 4,360,493
股。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 475,283,888 股变更为
470,923,395 股,注册资本将由 475,283,888 元变更为 470,923,395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的《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4-04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
性;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
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
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
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
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
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
   1、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征仪南路 6 号
   2、申报时间:2024 年 8 月 15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共 47 天)
   3、联系人:温亚峰
   4、电话:0451-56186233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