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动力: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2024-09-06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二○二四年九月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
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
知:
一、董事会在召集并召开股东大会的过程中,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办理签
到登记手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
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参会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
士入场。对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
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
益,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提
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并由主持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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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发言。每位股东发言时间最好不超过 5 分钟,发言内容限定为与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内容,发言应言简意赅。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公司将同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
东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每一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特请各位股东及其授
权代表准确填写表决票。
七、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应按照填票规则进行表决票的填写,不作任
何符号视为弃权,不按规定作符号的视为弃权。
八、本次会议在网络投票完毕后,根据网络投票和现场会议投票情
况合并统计计算最终表决结果。
九、参会须知仅适用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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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 15:00 - 9 月 13 日 15:00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新基地 304 会议室
会议议程:
1、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1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股东发表意见,回答股东提问
3、投票表决
4、宣布表决结果
5、宣读并审议股东大会决议
6、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7、参会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2024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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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动力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请审议。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及 2023 年度现金
分红情况,积极实现一年多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决定 2024 年中期
分红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0.02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24,400.83 元(其中,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股份
4,360,493 股 正 在 办 理 回 购 注 销 , 不 参 与 本 次 分 红 ), 剩 余
1,199,923,856.50 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 2024 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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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动力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关于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关于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请审议。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与依法行使监督职能,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
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公司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度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2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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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动力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
案》,请审议。
目前,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应进行监事补选,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提名刘志岩先
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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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志岩先生:1967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
师、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兵器装备集
团”)财务审计部副主任、审计部主任,审计与风险部主任、风险管理委
员会办公室主任,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书记、纪
委书记、副总经理,兵器装备集团巡视员、高级专务,中国长安汽车集团
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兵器装备集团资深专务,中国长安、建设工
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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