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4-04-13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
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曹磊女士、独立董事吴玲女士、
独立董事夏鹏先生、董事江轩先生、董事于敦波先生五名成员组成,其中审计
委员会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曹磊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全部
成员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会议召开及审议议案情况如下:
会议时
会议届次 审议内容
间
1、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2、2022 年度内控内审工作报告
3、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2022 年度内控内审工作计划
2023 年 第八届董事会审 5、2022 年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报告
4 月 27 计委员会第八次 6、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日 会议 交易情况的议案
7、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 年 第八届董事会审
5 月 25 计委员会第九次 1、关于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有研稀土部分股权的议案
日 会议
2023 年 第八届董事会审
8 月 25 计委员会第十次 1、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日 会议
2023 年 第八届董事会审
1、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10 月 18 计委员会第十一
日 次会议
2023 年 1、关于控股股东中国有研对公司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
第八届董事会审
12 月 11 议案
计委员会第十二
日 2、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次会议
3、2023 年度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履职期间的工
作情况的监督核查,认为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职、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
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在八届八次会议中建议公司董事会继续聘请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则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实施细则》和董事会的要求,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
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与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多次就审计计划、
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沟通协商,时刻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
况,安排公司相关员工配合审计工作的开展,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完
成。
(二)指导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了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我们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
责,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财务报告的编制情况和实际内容多次与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财务部门和审计机构进行沟通确认,并认真审阅公司拟对外披露的财务
报告,通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出具的财务报表均严格按照财政部《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能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
局、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
体系。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
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设计恰当,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
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审计委员
会全体委员充分发挥自身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
内部控制活动的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评议,保证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
规,推动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稳步提升。2024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
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
理意识、公司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等方面履行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