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结合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 称“鞍钢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等有关证件资料,并审阅了鞍钢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报告,对鞍钢财务公司的经营 资质、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鞍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 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 制风险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 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22 年第 6 号)的规定经营。 二、未发现鞍钢财务公司截至出具风险评估报告日与会计 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不存在违反国家金融 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22 年第 6 号)规定的情况,各项 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附: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说明 - 1 -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说明 一、公司基本情况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于 1997 年 8 月 29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筹建(银复〔1997〕345 号), 于 1998 年 3 月 17 日正式成立(银复〔1998〕88 号)。公司最 初成立时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36,200 万元,由 5 家股东出资: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出资 30,660 万元,持股比例 84.70%;鞍钢 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出资 2,490 万元,持股比例为 6.88%; 鞍钢实业发展总公司出资 1,500 万元,持股比例 4.14%;鞍钢 附属企业公司出资 1,350 万元,持股比例 3.73%;鞍山银座(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00 万元,持股比例 0.55%。 1998 年 9 月 10 日,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关于内部转让股 本的议案”,股东鞍钢附属企业公司、鞍山银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公司股东 由五家变为三家: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出资 32,210 万元,持股 比例 88.98%;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出资 2,490 万元,持 股比例 6.88%;鞍钢实业发展总公司出资 1,500 万元,持股比 例 4.14%。 2008 年 5 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辽 - 2 - 银监复〔2008〕143 号《关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 注册资本金及变更股权、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批准,公司注 册资本增加至 100,000 万元(含 500 万美元)。本次变更事项 已经鞍山中科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08 年 6 月 27 日出具鞍中科华验字〔2008〕第 128 号验资报告。本次 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出资 74,035 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 74.0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0,000 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 20.00%;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出资 3,72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72%;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 资 2,242 万元,占资本总额的 2.24%。 2012 年 6 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辽 银监复〔2012〕134 号《辽宁银监局关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股权变更及章程修改的批复》批准,公司 74.04%的股权 由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无偿划转至鞍钢集团公司。本次股权转换 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鞍钢集团公司出资 74,035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74.0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0,00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20.00%;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出资 3,72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72%;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2,242 万元,占资本总额的 2.24%。 2014 年 4 月,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权变更、 注册资本增加及章程修改的请示》(钢集财〔2014〕4 号)获 得辽银监发〔2014〕25 号批复,注册资本金增加及股权变更的 工作已于 2014 年 5 月底结束。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20 亿元,其 - 3 - 中鞍钢集团公司出资人民币 14 亿元(其中含 500 万美元), 占注册资本的 70%;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4 亿元,占 注册资本的 20%;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2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10%。 2014 年 10 月,《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吸收合 并攀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并设立四川分公司的请示》获得银监 复〔2014〕766 号批复。2014 年 12 月, 鞍钢财务公司四川分 公司正式挂牌营业。 2016 年 9 月,经辽宁省银监局核准,公司注册资本由 20 亿元增加至 40 亿元,其中,鞍钢集团公司出资 28 亿元,持股 比例 70%;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8 亿元,持股比例 20%;攀 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4 亿元,持股比例 10%。 2022 年 11 月,经辽宁省银保监局核准,公司注册资本由 40 亿元增加至 50 亿元,其中: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35 亿元, 持股比例 70%;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0 亿元,持股比例 20%;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5 亿元,持股比例 10%。 公司法定代表人:谢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91210300118885772F;住所:鞍山市铁东区胜利路 31 号。 经营范围: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 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 单位票据承兑;8.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9.国家金融 - 4 - 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建立以“党委核心领导、董事会战略决策、高管层执行落 实、监事会依法监督”的公司治理机制,构建起“决策科学、 执行有力、监督有效、运转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三 会一层”履职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 监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制定了《股 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 经理议事规则》《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等制度,建立 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权责法定、权责透明、 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制定了《落实“三 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及监督办法》和《治理主体决策事项清 单》,对公司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 支付明确了决策标准和决策程序。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依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定 期召开会议履行职责,并完整保留相关会议的议案、决议、纪 要和记录等档案资料。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监督委员会)和战略发展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组织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根据内外部发展状况予以 调整和完善;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 - 5 - 策,根据内外部因素予以调整和完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 督委员会)负责内部审计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审计稽核部直 接向审计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负责。 公司管理层建立了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及专业决策机制, 确保董事会授权范围内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公司管理层下 设合规委员会、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贷款审查委员会、投资 决策委员会、绩效与薪酬管理委员会、数据治理委员会和业务 连续性管理委员会七个专业决策机构,党委下设保密管理委员 会、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管理委员会两个专业决策机构,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职责划分明确,遵循前中后台适当分离的审慎原 则。 2.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 公司下设 1 个分公司(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 公司),内设 8 个管理及业务部门,分别为党委工作部(综合 管理部)、财务管理部、风险控制部(法律合规部)、审计稽 核部(纪委、党政督查办)、金融科技部、金融市场部、公司 业务部、结算业务部,代管住房资金管理部。制定了《授权管 理办法》《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建立了覆盖主要业务领域 和重大事项的有效管理体系,制定了岗位授权、机构授权规定 或相关的实施规范。公司审计稽核部相对独立于经营管理层, 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具有 较强的独立性。 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 6 - 3.人力资源 公司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制定了员工的引进 录用、离职管理、劳动合同管理等相关办法,明确了关键岗位 和敏感岗位,并制定相关定期岗位轮换制度,对掌握重要机密 的员工离岗做出了限制性规定,对关键岗位人员按照《重要岗 位轮换和休假管理办法》定期进行轮岗和强制休假,建立了员 工绩效考核、晋升与奖惩管理体系。公司注重员工的业务培训 和职业道德教育,关键岗位员工具备较强的胜任能力。 4.企业文化 公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制定了《企业文化手册》,对员 工行为规范进行规范,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公司核心价值观 - 7 - 和社会责任感的教育工作。公司重视风险文化建设,定期或不 定期对员工开展风险管理培训,强化员工的风险意识。 (二)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 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 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1.风险管理组织与政策 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机构由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 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和风险控制部组成。其中:公司董事会对 公司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是 公司风险管理的决策机构;高级管理层对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 有效性向董事会负责,负责主持全面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风 险控制部具体负责识别、监控、评估和报告各类业务风险并接 受审计稽核部稽核岗的独立检查。 公司制定了《全面风险与内部控制管理办法》《风险预警 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合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 风险管理制度,对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 等风险评估过程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定了《风险控制手册》, 建立健全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2.风险评估 现阶段,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信息科技风险、 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公司根据自身条件 和外部环境,围绕公司发展战略,针对面临的主要风险制定了 - 8 - 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操作风险管理策略包括:建立完善的内 控手册和报告报送机制,当操作风险事件发生后,当事人或知 情人应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向分管经理报告;流动 性风险管理策略包括:强化资金头寸管理,公司应收集各类资 金流动性监测信息,预测未来短期内的资金流动缺口,建立流 动性风险指标预警机制。当流动性指标出现异常情况时,公司 应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信用风险管理策略包 括建立公司客户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严格执行《企业信用等 级评定办法》,提高信用评级的准确性和可参考性,有效降低 信用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策略包括定期开展信息系统风险 评估,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与报告体系,公司网络安全与信息 化管理委员会负责 IT 信息系统的风险管理。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制定和完善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结算管理办法(本外币)》 《存款管理办法(本外币)》《存放同业账户管理办法》《存 款准备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对大 额资金的筹措及使用由业务部门提出需求,公司定期召开资金 调度会,讨论资金走向和用途,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管理要求,通过制定和 实施资金管理、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 - 9 - 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信贷业务控制 公司制定了《信贷管理办法》《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电 子商业汇票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固定资产 贷款管理办法》等信贷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 审批的信贷管理体系。同时,加强对企业信用信息数据的管理 和贷后跟踪管理,制定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企 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操作规程》等管理办法。 (1)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信贷管理办法 信贷客户经理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 准的责任;贷款审查、审批人员对审查、审批失误承担责任, 并对签署的意见负责;贷后管理人员对检查失误、清收不力承 担责任;放款操作人员对操作性风险负责。公司制订了《贷款 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对贷款审查委员会的人员构成、职责 及议事规则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所有信贷类业务须经贷款审 查委员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 可执行。建立完整的信贷档案,包括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 款审查委员会审批记录、贷款合同、保证合同等,并定期进行 稽核检查。 (2)贷后管理 - 10 - 公司重视贷后管理,对贷出款项的贷后检查、贷款本息回 收、信贷风险监管与预警、不良贷款资产管理进行跟踪。 公司严格执行信贷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借款人建立贷 后跟踪档案。对借款人合同执行情况、财务及经营状况等相关 信息进行跟踪,定期形成贷后跟踪报告,内容包括:借款人简 介、借款人经营状况、借款人财务状况及信贷客户经理意见等。 对于中长期贷款还根据对应项目的建设、生产情况,对中长期 贷款风险分类情况实施动态调整。 3.投资业务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谨慎开展投 资业务,建立健全了投资业务各类管理制度,制定了《投资决 策委员会议事规则》《金融产品投资管理办法》《金融产品投 资操作规程》《金融产品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 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重大有价证券投资事项需经投资决策委 员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执行,做到决 策审批与投资执行相分离,前台交易与后台结算相分离。 4.内部稽核控制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审计稽核部,与纪委、党政 督查办合署办公,以提高内部监督成效。内部审计工作在公司 审计委员会(监督委员会)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监督职能, 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审计稽核部对公司全部经营管理及其有关人员的经营管 理行为,实施审计监督、揭露和纠正,促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 11 - 资产质量和经济效益,保障公司依法、稳健经营。内审人员在 每年初订立全年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内部审计目标及本 年度的审计工作重点,并报董事会批准。年度终了,对全年的 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在内部审计过程中,根据审计项目、 内容开展业务条线审计或专项审计等,对发生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问题及时向审计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汇报,对 责任人员按《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罚则(试行)》 做出处理或处罚。 5.信息系统控制 公司目前采用交通银行开发的新一代财资管理系统,该系 统能够满足公司业务经营、风险管理的需要。公司网络安全和 信息化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信息系统进行监督及落实相关制度 的执行;公司金融科技部具体负责信息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工 作,并制定了《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信息 系统应急管理办法》《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 各业务部门负责使用该系统,对系统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 金融科技部,金融科技部负责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实现不断提 高公司业务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信息系统风险。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内控机制与风险管理体制完善,建立 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贯彻执行,能够有效控制和防 范风险。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较好地控制了资金安全风险;在 信贷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 - 12 - 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在投资方面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投资 决策内部控制制度,谨慎开展投资业务,能够较好地控制投资 风险。在信息系统控制方面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对业务 和管理活动的自动控制水平。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三、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2024 年,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确定的经营目标,坚持“依 托集团、服务客户、控制风险、科学发展”的经营理念,以集 团资金集中管理为中心开展工作,充分发挥金融职能,完善公 司各项管理制度,为公司良性、持续地发展奠定了较为坚实的 基础。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 348.84 亿元,其中: 存放同业款项 108.12 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5.05 亿元, 发放贷款和垫款 213.62 亿元;负债总额 265.69 亿元,其中: 吸收存款 260.97 亿元;所有者权益 83.15 亿元。2024 年上半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82 亿元,利润总额 3.11 亿元,税后 净利润 2.37 亿元。2024 年,公司积极面对金融市场的形势变 化,不断优化调整传统业务,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 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制定 - 13 - 各项业务规则和程序,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经营行 为,加强内部管理。公司从未发生过挤兑事件、到期债务不能 支付、大额贷款逾期、重要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及严重违 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也未带来过任 何安全隐患。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主要监管指标 未经审计数据具体如下: 1.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 加 权 资 产 + 操 作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830,601 ÷ (2,975,807+102+136,875)=830,601÷3,112,784=26.68%,大 于 10.5%。 2.集团外负债余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集团外负债余额为 35,596 万元,资本净额为 830,601 万 元,拆入资金余额低于资本净额。 3.投资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70% 投资余额为 104,845 万元,资本净额为 830,601 万元,投 资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为 12.62%,低于 70%。 4.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20% 自有固定资产余额为 81 万元,资本净额为 830,601 万元, 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为 0.01%,低于 20%。 - 14 - 5.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 25% 流动性资产 1,257,436 万元,流动性负债 2,523,082 万元, 流动性资产与流动性负债比例为 49.84%,高于 25%。 6.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 80% 各项存款 2,609,669 万元,各项贷款 2,190,998 万元,实 收资本 500,000 万元,存贷款比例为 70.46%,不高于 80%。 7.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 15% 票据承兑余额 372,113 万元,资产总额 3,488,401 万元, 票据承兑余额与资产总额比例为 10.67%,不高于 15%。 8.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 3 倍 票据承兑余额 372,113 万元,存放同业余额 1,081,191 万 元,票据承兑余额与存放同业余额比例为 34.42%,不高于 3 倍。 9.票据承兑余额和转贴现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票据承兑余额和转贴现总额 372,113 万元,资本净额为 830,601 万元,票据承兑余额和转贴现总额低于资本净额。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 10%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 0 万元,各项存款 2,609,669 万元,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与存款总额比例为 0,不超过 10%。 (四)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单位:万元) 上市公司名称 投资金额 存款 贷款(含贴现)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187,418.27 20,000 - 15 - 上市公司名称 投资金额 存款 贷款(含贴现)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 50,000.00 194,261.71 0.00 有限公司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77,654.58 13,131.58 挂牌公司名称 投资金额 存款 贷款(含贴现) 鞍山发蓝股份公司 1,288.01 0.00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吸收存款 260.97 亿元,上 市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和挂牌公司鞍山发蓝股份公司在本公 司存款分别为 18.74 亿元、19.43 亿元、7.77 亿元、0.13 亿元,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在公司的存款余额占公司吸收存款余额 的比例为(7.18%、7.45%、2.98%、0.05%)。上市公司和挂牌 公司在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公司因现金头 寸不足而延迟支付的情况。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在公司的贷款(含贴现)余额分别为 2 亿元、13,131.58 万元,上市公司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鞍山发蓝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公司无贷款及贴现 业务。 综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 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业绩良好,资产负债 比例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 求,本公司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与经营资质、 - 16 - 业务和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风险管理体系设计与运行存在重 大缺陷。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8 月 14 日 -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