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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鹰股份:金鹰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4-02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7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解释 17 号),就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的规定。该解释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解释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若提前执
行还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二、 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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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
用权资产进行后续 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二十三
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
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
额的方式不得导 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租赁变更
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第二十九条的 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4、变更日期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本解释内
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若提前执行还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
情况。
    公司自 2023 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关
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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