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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鹰股份:金鹰股份: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4-04-02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09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以邮件的
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 5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5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密和康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
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

                                    1/3
监事会未发现参与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
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的期望。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提交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全面、
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不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联监事洪东海、林如忠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定价机
制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上述关联交易符合
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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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根据其生产经营和业务方式的需求所决定,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提供对外
担保的有关规定,公司担保的对象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
制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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