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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鹰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11-06  

金鹰股份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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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

      二、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三、宣读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选举监票、记票人员;

      五、宣读本次会议议案:《2024 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股东发言及提问;

      七、议案表决;

      八、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宣读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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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
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浙江金鹰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浙江金鹰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特制定本须知:

      1、 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
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
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2、 大会设立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3、 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4、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
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
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5、 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签到时在发言登
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并填写“发言登记表”。
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未经登记的
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股
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
发言时间共计 30 分钟,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3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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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
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7、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会议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里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1 项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该议案
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9、 议案表决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
律意见书。

      10、 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
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

      11、 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
的食宿和接送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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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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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

动方案》”)。在《行动方案》中,公司承诺:2024 年,公司将在

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结合公司经营现状、业

务发展规划及营运资金投入情况等,计划在本年度的年中或第三季度

期间实施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

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53,143,433.17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611,137.63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4,901,991.59 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0,369,771.01 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为保障公司广大股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

经营实际及未来发展规划,拟订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364,718,5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00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36,471,854.4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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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

后续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由于可转债转

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

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

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

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利润分

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2024 年

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

规性及合理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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