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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5-22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39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或员工持股计划”。
    ● 除上述回购股份资金的总额及回购股份的用途存在调整外,回购方案的
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5 月 20 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中恒集团”)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
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
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
的利益,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
素,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和 2024 年 3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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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18)。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4-31)。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已回购公司股份 12,10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451,489,454 股的比例为
       0.3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44 元/股,最低价为 2.2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27,023,304.0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35)。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的
       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
       致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
       力的情况下,公司拟调整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区间和回购股份用途,同时根据资
       金总额区间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回购股份的
             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具体的回购资     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具体的回购资
资金总额区
             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        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
间
             金总额为准。                                  金总额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20,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3,451,489,454 股为基础,按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3,451,489,454 股为基础,
回购股份的   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20,000.00 万元、回购股份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30,000.00 万元、回购股
数量及占上   价格上限 3.34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     份价格上限 3.34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
市公司总股   数量为 59,880,239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份数量为 89,820,359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本的比例     为 1.73%;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5,000.00 万     例为 2.60%;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20,000.00
             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34 元/股进行测算,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34 元/股进行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4,910,179 股,约占公司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9,880,239 股,约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30%。                    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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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购股份的                                         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用途                                               划。
             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公司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
       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区间和回购
       股份用途,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有利于促进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区间并
       调整回购用途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
       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中恒集团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将产生回购方案无法
       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将产生
       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或
       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
       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
       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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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可能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
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
风险。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
上述风险导致公司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
案或终止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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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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