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醋业”或“公司”)2021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恒顺醋业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杭祝鸿、殷军回避了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已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独立董 事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 (二)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3 年度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差异较大的原因 (未经审计) 向关联人销售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 产品、商品、 1,000.00 252.64 - 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江 苏 恒 宏包 装 有限 公司 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发生工商 江苏恒宏包装有限 变更,由江苏恒顺集团有限 1,849.71 公司及子公司江苏 5,000.00 公司控股子公司转变为丹阳 (注) 恒顺包装有限公司 市郦兴纸业科技有限公司控 股子公司。相关业务由江苏 向关联方购买 恒顺包装有限公司承接。 原材料、接受 江苏恒顺包装有限 2,079.75 3,500.00 市场化采购。 劳务 公司 (注) 镇江恒顺米业有限 37,000.00 28,917.45 市场化采购。 责任公司 江苏恒达包装股份 5,000.00 4,127.17 - 有限公司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 2,000.00 1,230.53 - 有限责任公司 注: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3 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预计金额 5,000 万元。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3 日完成股东工商变更,股东由 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增加与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12 月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3,500 万元。 2023 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1,849.71 万元,包含与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 2023 年 1-12 月 实际发生金额 92.72 万元,与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 2023 年 1-6 月实际发生金额 1,756.99 万元。 2023 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2,079.75 万元为与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 2023 年 7-12 月的关 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 (三)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至披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关联交易 露日与关联人 关联人 预计交易 实际发生金额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类别 累计已发生的 金额 (未经审计) 异较大的原因 交易金额 向关联人 江苏恒顺包装 2,600.00 232.93 3,836.74 市场化采购 购买 有限公司 2 本年年初至披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关联交易 露日与关联人 关联人 预计交易 实际发生金额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类别 累计已发生的 金额 (未经审计) 异较大的原因 交易金额 原材料、 镇江恒顺米业 4,800.00 434.37 28,917.45 注 接受劳务 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恒达包装 2,700.00 254.57 4,127.17 市场化采购 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恒华彩印 包装有限责任 700.00 69.18 1,230.53 - 公司 注: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发生工商变更,由江苏恒顺集团有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转变为镇江恒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镇 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后将不再为公司关联方。本次预计与镇江恒 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2024 年 1-3 月发生的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 年 8 月 22 日 注册资本:5,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季嵘鹏 注册地址:丹阳市开发区金陵东路 10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 等其他印刷品印刷;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807.27 7,466.93 负债总额 3,708.01 -329.11 净资产 7,099.26 7,796.04 资产负债率 34.31% -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 1-12 月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326.14 605.46 净利润 -696.78 -59.42 2、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10 月 17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康文斌 注册地址:镇江市丹徒新城陆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食品的生产(限《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 食品销售(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粮食收购;饲 料、农副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534.23 9,010.00 负债总额 8,366.46 7,271.12 净资产 2,167.77 1,738.88 资产负债率 79.42% 80.70%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 1-12 月 项目 (未经审计) (已经审计) 4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25,345.82 22,035.28 净利润 458.10 528.57 3、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 年 8 月 31 日 注册资本:2,6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文 注册地址:镇江市民营开发区润兴路 68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的加工、生产、销售;五金制品的加工、销售;塑料原 料(危险品除外)、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金属材 料的销售;房屋租赁;机械设备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 9,464.10 8,536.64 负债总额 6,201.86 5,317.63 净资产 3,262.23 3,219.00 资产负债率 65.53% 62.29%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1-12 月 项目 (未经审计) (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3,429.42 7,468.00 净利润 43.23 94.05 5 注:以上财务数据来源为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835175)公开披露数据;上述资 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出现尾差主要系四舍五入形成。 4、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 年 12 月 9 日 注册资本:20,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刁永华 住所:镇江市丹徒新城恒园路 3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设计、制作、发布路牌、灯箱、 霓虹灯、印刷品、礼品、横(条)幅、展牌、样本画册、展场布置广告;代理国 内同类广告及影视、播、报纸广告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包装装潢印刷品排版、 制版、印刷装订;纸包装物品、纸箱的制造;印刷器材及零配件、纸张的销售、 数码照相扩印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 41,939.78 46,038.40 负债总额 30,352.82 33,383.49 净资产 11,586.96 12,654.91 资产负债率 72.37% 72.51%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 1-12 月 项目 (未经审计) (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4,183.68 7,195.95 净利润 -525.88 -4,122.46 (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关系 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6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关系 过去 12 个月内为控股股东 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 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高管担任董事的联营企业 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发生工商变更,由江苏恒顺 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转变为镇江恒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由于镇 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镇江恒顺米业 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目前,以上关联方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良 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以上关联方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 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采购、关联销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 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同意,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7 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前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人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8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宋心福 吴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