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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1-18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03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
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议程序
    2024 年 1 月 12 日,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各方均遵
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联董事杭祝鸿、殷军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对上述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各方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1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做出的预计。
       (二)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3 年度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差异较大的原因
                                                 (未经审计)
向关联人销售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
产品、商品、提                        1,000.00         252.64                 -
                 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供劳务
                                                                江 苏 恒 宏 包 装 有 限 公 司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发生工商
                 江苏恒宏包装有限                               变更,由江苏恒顺集团有限
                                                     1,849.71
                 公司及子公司江苏     5,000.00                  公司控股子公司转变为丹阳
                                                       (注)
                 恒顺包装有限公司                               市郦兴纸业科技有限公司控
                                                                股子公司。相关业务由江苏
                                                                恒顺包装有限公司承接。
向关联人购买
原材料、接受劳   江苏恒顺包装有限                    2,079.75
      务         公司                 3,500.00         (注)   市场化采购。
                 镇江恒顺米业有限
                                     37,000.00      28,917.45   市场化采购。
                 责任公司
                 江苏恒达包装股份
                                      5,000.00       4,127.17                 -
                 有限公司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
                                      2,000.00       1,230.53                 -
                 有限责任公司
       注: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江苏恒顺包装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预计金额 5,000 万元。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3 日完成
  股东工商变更,股东由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增加
  与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12 月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3,500 万元。
       2023 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1,849.71 万元,包含与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 2023 年
  1-12 月实际发生金额 92.72 万元,与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 2023 年 1-6 月实际发
  生金额 1,756.99 万元。
       2023 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2,079.75 万元为与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 2023 年 7-12
  月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
       (三)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2
                                        本年年初至披
                            2024 年度                     2023 年度实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
关联交易                                露日与关联人
                关联人      预计交易                      际发生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
  类别                                  累计已发生的
                              金额                        (未经审计)     大的原因
                                          交易金额
            江苏恒顺包装
                             2,600.00         232.93         3,836.74       市场化采购
            有限公司
            镇江恒顺米业
                             4,800.00         434.37        28,917.45           注
向关联人    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      江苏恒达包装
原材料、                     2,700.00         254.57         4,127.17       市场化采购
            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镇江恒华彩印
            包装有限责任       700.00             69.18      1,230.53           -
            公司

       注: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发生工商变更,由江苏恒顺集团有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转变为镇江恒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相关法规的规

   定,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后将不再为公司关联方。本次预计与

   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24年1-3月发生的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 年 8 月 22 日
       注册资本:5,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季嵘鹏
       注册地址:丹阳市开发区金陵东路 10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

   其他印刷品印刷;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纸和纸

   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807.27                       7,466.93
       负债总额                               3,708.01                          -329.11

        净资产                                7,099.26                       7,796.04
     资产负债率                                  34.31%                              -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 1-12 月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326.14                           605.46
        净利润                                 -696.78                           -59.42

   2、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10 月 17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康文斌
   注册地址:镇江市丹徒新城陆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食品的生产(限《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
食品销售(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粮食收购;饲料、
农副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534.23                    9,010.00
     负债总额                               8,366.46                    7,271.12
      净资产                                2,167.77                    1,738.88
    资产负债率                                79.42%                       80.70%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 1-12 月
       项目
                            (未经审计)                    (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25,345.82                   22,035.28
      净利润                                  458.10                       528.57


                                       4
   3、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 年 8 月 31 日

   注册资本:2,6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文

   注册地址:镇江市民营开发区润兴路 68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的加工、生产、销售;五金制品的加工、销售;塑料原料

(危险品除外)、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金属材料

的销售;房屋租赁;机械设备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非金属废料

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                                   9,464.10                    8,536.64
      负债总额                                   6,201.86                    5,317.63

       净资产                                    3,262.23                    3,219.00
     资产负债率                                     65.53%                      62.29%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1-12 月
        项目
                                   (未经审计)                  (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3,429.42                    7,468.00
       净利润                                          43.23                      94.05

   注:以上财务数据来源为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835175)公开披露数据,

上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出现尾差主要系四舍五入形成。

   4、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 年 12 月 9 日



                                         5
   注册资本:20,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刁永华

   住所:镇江市丹徒新城恒园路 3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设计、制作、发布路牌、灯箱、霓

虹灯、印刷品、礼品、横(条)幅、展牌、样本画册、展场布置广告;代理国内同

类广告及影视、播、报纸广告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包装装潢印刷品排版、制版、

印刷装订;纸包装物品、纸箱的制造;印刷器材及零配件、纸张的销售、数码照相

扩印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                            41,939.78                      46,038.40
      负债总额                            30,352.82                      33,383.49

       净资产                             11,586.96                      12,654.91
     资产负债率                              72.37%                         72.51%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 1-12 月
        项目
                              (未经审计)                     (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4,183.68                       7,195.95
       净利润                               -525.88                      -4,122.46

   (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关系

     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过去 12 个月内为控股股东
   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
   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高管担任董事的联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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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发生工商变更,由江苏恒顺集

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转变为镇江恒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由于镇江恒

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

司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目前,以上关联方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良好,

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以上关联方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

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采购、关联销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

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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