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都航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24-11-20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增
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本次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合理,定价公允,结算及时,不会对公司及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一、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
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卫华先生、林东先生、饶国辉
先生、刘卓先生和康颖蕾女士回避了本次表决,非关联董事均投了赞
成票。
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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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具的审核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本次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下属公司新增的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有利于交
易双方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2024 年 1-9 月 本次增 本次增加后
关联交 2024 年度
关联人 实际发生额 加预计 2024 年度 增加原因
易类别 预计金额
(未经审计) 金额 预计金额
中国航 根据相关业务实际情
向关联
空工业 况,重新预计 2024 年
人购买 207,500 78,378 22,500 230,000
集团下 度与关联方可能发生
原材料
属公司 业务的金额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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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9 月 本次增 本次增加后
关联交 2024 年度
关联人 实际发生额 加预计 2024 年度 增加原因
易类别 预计金额
(未经审计) 金额 预计金额
中国航 根据相关业务实际情
向关联
空工业 况,重新预计 2024 年
人提供 31,320 5,370 300 31,620
集团下 度与关联方可能发生
劳务
属公司 业务的金额上限
接受关 中国航 根据相关业务实际情
联人提 空工业 况,重新预计 2024 年
55,500 25,863 24,175 79,675
供的劳 集团下 度与关联方可能发生
务 属公司 业务的金额上限
中国航 根据相关业务实际情
租赁 空工业 况,重新预计 2024 年
1,200 - 800 2,000
支出 集团下 度与关联方可能发生
属公司 业务的金额上限
合计 295,520 109,612 47,775 343,295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732K
成立时间:2008年11月6日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
法定代表人:周新民
注册资本:6,400,000万人民币
出资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比例100%)
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
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
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
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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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
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
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
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
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
术开发。
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中 国 航 空 工 业 集 团 总 资 产 为
133,056,272.66 万 元 , 负 债 为 88,740,865.31 万 元 , 净 资 产 为
44,315,407.3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58,968,032.07万元,净利
润为2,105,206.0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69%。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为公司的
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
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信誉,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
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下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遵循公平、公开、自愿、诚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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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合理,定价公允。公司将根据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与中国航空工
业集团下属公司集中或分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结算方式为货币结
算。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照下列原则执行:
1.服务项目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价格;有国家指导价格的,
参照国家指导价;
2.服务项目无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格的,执行市场价格;
3.服务项目无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价格;
4.提供服务方向接受服务方收取之服务费用,在同等条件下,应
不高于提供服务方向任何第三人收取之服务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关联交易合
理,定价公允,结算及时,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
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选择的关联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
的经营风险;公司与关联方均会签订关联交易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
和义务,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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