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都航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11-28
公 开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洪都航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5 日下午 14 点 30 分
会议地点:洪都航空城会议中心(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
航空城大道洪都集团南门)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向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报告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并推选监票人
三、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 2: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
四、参会股东、股东代表发言或者提问,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五、现场股东投票表决
六、休会,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将现场表决结果和网
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汇总
七、复会,主持人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八、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公司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董事、记录员签署会
议记录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洪都航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洪都航空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适应公司未来发展和满足合规管理的要求,在综合
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后,公司拟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
委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变更。2024
年度,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大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自 2021 年起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
务。大华所对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
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
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做
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
洪都航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所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
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
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
员所。大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
所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15.8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
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0 亿元。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平
均资产额 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
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2
洪都航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信所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2023 年 12 月 27 日,在涉同济堂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中,新疆高院二审判决大信所在 15%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之日,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
全部履行完毕;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涉昌信农贷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中,江苏高院二审判决大信在 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截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之日,该系列诉讼生效
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大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
行政监管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0 次。42 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人次、
行政监管措施 3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9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麻振兴
拥有注册会计师。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宝胜科技
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中航航空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2023 年度审计报告、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
洪都航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文
拥有注册会计师。202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未在
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熊建辉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2001 年成为注册
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审计,2013 年开
始在大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富尔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尚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 69 万元(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9 万元),较 2023 年度减少 5 万元。
4
洪都航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5
洪都航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洪都航空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二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 2024 年 1-9 月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公司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了重新预计,拟增加 2024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47,77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2024 年 1-9 月 本次增 本次增加后
关联交 2024 年度
关联人 实际发生额 加预计 2024 年度 增加原因
易类别 预计金额
(未经审计) 金额 预计金额
中国航 根据相关业务实际情
向关联
空工业 况,重新预计 2024 年
人购买 207,500 78,378 22,500 230,000
集团下 度与关联方可能发生
原材料
属公司 业务的金额上限
中国航 根据相关业务实际情
向关联
空工业 况,重新预计 2024 年
人提供 31,320 5,370 300 31,620
集团下 度与关联方可能发生
劳务
属公司 业务的金额上限
接受关 中国航 根据相关业务实际情
联人提 空工业 况,重新预计 2024 年
55,500 25,863 24,175 79,675
供的劳 集团下 度与关联方可能发生
务 属公司 业务的金额上限
中国航 根据相关业务实际情
租赁 空工业 况,重新预计 2024 年
1,200 - 800 2,000
支出 集团下 度与关联方可能发生
属公司 业务的金额上限
合计 295,520 109,612 47,775 343,295
6
洪都航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航空工业
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732K
成立时间:2008 年 11 月 6 日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 5 号院 19 号楼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 5 号院 19 号楼
法定代表人:周新民
注册资本:6,400,000 万人民币
出资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比例 100%)
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
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
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
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
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
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
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
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
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
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
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总资产为
133,056,272.66 万元,负债为 88,740,865.31 万元,净资产为
7
洪都航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44,315,407.35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58,968,032.07 万元,
净利润为 2,105,206.0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6.69%。前述数据
已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相关规定,中国航空工业集团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生产
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信誉,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之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不
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下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遵循公平、公开、自愿、诚
信原则,交易合理,定价公允。公司将根据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
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下属公司集中或分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结
算方式为货币结算。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照下列原则执行:
1.服务项目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价格;有国家指导价格
的,参照国家指导价;
8
洪都航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服务项目无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格的,执行市场价格;
3.服务项目无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价格;
4.提供服务方向接受服务方收取之服务费用,在同等条件下,
应不高于提供服务方向任何第三人收取之服务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关
联交易合理,定价公允,结算及时,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选择的关联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
公司的经营风险;公司与关联方均会签订关联交易协议,明确双
方的责任和义务,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