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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旭光电子:旭光电子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4-13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7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4 年 4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
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以现场方式在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志强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三)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我们在审查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2024 年的发展规划后,认为
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营运及拓展新业务所需
流动资金的需求与股东回报之间的平衡,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同意将其
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尚需提请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到了有效
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五)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年度报告》进行谨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
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
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请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此议案尚需提请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和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
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621.376 万份股票期权
进行注销;对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55.344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不会
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
    关联监事田志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通过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
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八)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的
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
错更正事项。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通过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3)。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