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要求,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 2023 年度任职独立董事周一虹先生、李明顺先生、王 花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一虹先生、李明顺先生、王花女士的任职经 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 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