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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澜之家: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第四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4-03-07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第四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九届第四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
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提前赎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规定,
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海澜转债”全部赎回。




                                           独立董事:金剑、刘刚、张铮
                                                       2024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