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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电股份: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04-10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和《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认真履
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1 年 4 月,公司董事会换届后,选举独立董事陈共荣、
王昶、王又珑及董事周健君、汤鸿辉共 5 位董事组成审计委
员会,其中陈共荣董事(会计专业人士)为主任委员。
    2022 年 4 月,董事汤鸿辉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补张越
雷为公司董事。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调
整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陈共荣、王昶、王又珑
和董事周健君、张越雷,陈共荣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内部控制等事项共召开 4 次会议(其中 1 次为现场表决、3
次为通讯表决),共审议议案 14 项,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
全部会议,各项议案均经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4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表决的方
式召开会议,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议
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3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及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
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审计工作总结的议
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审计工作计划的议
案》。
    (二)2023 年 4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3 年 8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2023 年 10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和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上会
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3 年 1 月,审计委员会就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
重点、内控审计等事项与上会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在年度审
计过程中,关注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情况,督促年
审会计师按期提交审计报告,审核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事务所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年度
审计工作。
    2023 年 4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上会事务所为
公司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同意继续聘任上会事
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报告、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3 年第三季
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披露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反映了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指导内部审计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认真
指导。2023 年 4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3 年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对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发
现的问题、内部审计计划要求及工作开展等提出了指导性的
意见和建议,有力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和各项制度持续
改进和有效执行,确保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
    (四)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要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经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
委员会就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和
督促,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或重要内
部控制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门、财
务部门、证券部等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
门就公司财务规范和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
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忠实、勤勉履职,通过现
场考察、听取汇报等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持
续监督重大事项决策的合规性,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
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
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4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履行职责,
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等的沟通协作,密切关
注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和外部审计、内部控制运行等事项,
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持续
提升。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陈共荣、周健君、张越雷、王昶、王又珑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