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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电股份: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4-10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 临-013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股份”或“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
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财政部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
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2、财政部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
通知》(财会〔2023〕21 号)规定“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2024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
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
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
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分别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项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等相关项目影响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878,198.37     10,859,242.11      60,737,440.48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0          10,276,454.79      10,276,454.79

       未分配利润           -2,852,412,066.31    582,787.32      -2,851,829,278.99

                                                                            单位:元
     合并利润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所得税费用             20,270,289.37     -236,672.58        20,033,616.79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等相关项目不存在影响。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