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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24-04-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
人”)作为正在对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股份”、“上市公司”、
“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对 2023 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
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谢世求、黄卫冬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4 年 4 月 2 日和 8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谢世求、刘明

(五)现场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人员对本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
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方面

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详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六)现场检查手段
    本次现场检查的手段主要包括资料查阅、访谈、现场查看等,具体检查手段

详见“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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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专门委员会、

内部控制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相关制度,查阅了公司 2023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访谈。

    经查阅前述文件,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在治理制度中明确了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及职责,建立了专门委员会制度、财务管理
制度等,内部制度中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

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并予以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三会文件

资料,指定网络披露的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
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查阅前述文件,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的交易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发行人出具的关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的说明,查阅会计师出具
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对财
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经检查,本持续督导期内,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保荐人未在前述文件中
发现明确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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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
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

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
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予

以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基于前述检查
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
内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的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了解公司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对年审会计师、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基于前述检查,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未在前述文件中发现明确的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的违规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查看了经营场所,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信息,查

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
经营状况,就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资金占用、关联交易等对会计师进行访
谈。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经营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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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
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基于前述检查工作,保荐人未在本次现场检查中发现其他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
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中,公司配合提供了前述检查材料,配合完成了本报告所述访
谈、实地查看等其他检查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会计师配合了保荐人关于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资金
占用、关联交易等事项的访谈,配合提供了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等相关资料。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本次现场检查就相关事项的结论,请参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
项及意见”、“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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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谢世求                         黄卫冬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