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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证股份:金证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军)2024-04-20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和《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2023年任职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10月11日)的独立董事相关工作中,谨慎、认真、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
极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李军,现年62岁,毕业于New Jersey Institute of Technology,计算机博
士。1986年9月至1992年1月任清华大学教师;1997年5月至1999年1月任EXAR Co.
高级软件工程师;1999年1月至1999年4月任Tera Logic, Inc.高级软件工程师;1999
年4月至2003年4月,任ServGate Technologies, Inc.联合创始人;2003年3月至今任
清华大学研究员;曾任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神州绿盟信息
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并任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2023年10月,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
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
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董事会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决策所需要的
情况和材料,为董事会决策做好充分的准备。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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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会议及4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对董事会所提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
况。本人的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数
  李军        7           7       6            0       0             否        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任职期间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
召开3次会议。本人的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             2                       3
              出席次数                   2                       3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勤勉尽责,召集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进行审核。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本人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资格和能力进行审核,确
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未召开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
    任职期间内,本人对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对专门委员会所提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
表意见的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所
有董事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
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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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
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发
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了解公司的经营及财务情况。本人通过电话等联系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
的义务和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准确地向各位董事报送会议材料。公司管理
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
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发挥在信息技术、经营管理等
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定期报告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与薪酬、股权激励行权条件成就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
充分独立地发表专业见解。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任职期间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做出
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参股公司深圳市金证前海金融科技有限公
司及珠海金智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就日常经营业务及技术服务等事项签订合作
框架协议。本人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
业务经营所必须,符合正常商业条款及公平、互利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并经双方平等确定,本次交易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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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职期间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等各项定期报告。
上述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
露程序合法合规,定期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任职期间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需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过
程中得到贯彻落实;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的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情况
    任职期间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人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及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对换届选举相关事项
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3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
情况对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
总体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确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综
合指标或管理职责,并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综合指标进行考核,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五)股权激励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本人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行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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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有
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发挥了在信息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
长,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
司提供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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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签署页)




李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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