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丁带2024-04-20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勤勉尽
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现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
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1 年 8 月 9 日至 2024 年 8 月
8 日,个人工作履历如下:彭丁带,男,51 岁,中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
职于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1999 年 12 月至今为执业律师。
2019 年 2 月 15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了 16 次董事会、12 次股东大会。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
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于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事项,本人进行了
事先审议。会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充分
沟通,在审议每一项会议议案时,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根
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本人对 2023 年公司董事会
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情形。2023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
彭丁带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16 16 0 0 否 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本人现担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审计
委员会会议和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未有无
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并对上述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情形。
会议召开前,本人对相关议案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做出独立判断,客观、积极、公正地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
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方
案制定等,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控制
的建立健全进行了深入沟通,并要求内部审计机构结合行业要求及业务特点,加
强对关键业务流程的梳理,识别和评估相关风险,强化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作
用。在年审期间,本人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
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事
前、事中、事后充分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要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保持沟
通。其中,本人参与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针对 2023 年半年度的经
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对于中小股东提出
的问题和建议,积极向公司进行反馈并核实,关切并回应中小股东的意见和需求,
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
求。本人主要通过现场会议、邮件、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并通过参观公司深圳和珠海展厅、生产基地的方式进行现场考察,全面深入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及内控建设及执行情况。此外,公司还按照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要
求,多次组织公司财务等相关部门对应收账款及存货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投资者索赔事项进行专题汇报,加深了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的了解。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本
人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独立董事提出
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
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2023 年 12 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定了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独立董事将
根据上述制度履行职责。
三、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中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就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进
行核查,在充分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和《关于关联租赁的议案》、2023 年 8 月 7 日审议通过《关于赫立斯放弃安科
讯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 年 8 月 17 日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开展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
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
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
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
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
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
况。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本人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
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行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
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绩效考核评估和薪酬发放、2023 年度薪酬方案认定的议案。本人发表
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符合年初制
定的方案及考核标准,公司 2023 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制定依据、
标准合理,确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2023 年 12 月 29 日审议
通过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 2022 年度绩效考核评估
以及 2023 年度绩效目标方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暨上市事项。此外,
本人还对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注销
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
购注销事项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
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形;不涉及
公司被收购的情形;不涉及公司财务负责人变更的情形;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
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不涉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还重点关注了公司业绩预告、利润分配、对外担保等事项,
认为公司业绩预告内容适当,业绩预测区间较为审慎,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的影响,已充分预估资产减值等不确定事项对业绩的影响。公司利润分配、对外
担保等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3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
求,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
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
发展状况,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现场沟通,积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与优化,有效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及执行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彭丁带
二〇二四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