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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园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11-08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9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将以 2.49 元/股
的价格回购注销 8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合计 265,000 股,并注销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及 1 名离世
激励对象的法定继承人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555,000 份。根据公司 2022 年
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等申
请办理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手续。本次回购
总金额为 65.985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
将减少 265,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265,000 元,公司股本将由当前的
1,314,815,152 股变更为 1,314,550,152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1,314,815,152
元变更为 1,314,550,152 元。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将统一为激
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股份登记手续,本次拟行权数量合计为
4,230,000 份,即行权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将增加 4,230,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
将增加 4,230,000 元,公司股本将由 1,314,815,152 股变更为 1,319,045,152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1,314,815,152 元变更为 1,319,045,152 元。在公司股票
期权行权登记完成的基础上再办理前述回购注销事宜,公司股本将由
1,319,045,152 股变更为 1,318,780,152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1,319,045,152
元变更为 1,318,780,152 元。股票期权行权结果影响股本变动,具体公司股本变
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数据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
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
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港 6 栋 5 楼
    2、申报时间:2024 年 11 月 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2 日(9:00-12:00,13:30-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顾宁、李凤
    4、联系电话:0755-26719476
    5、联系邮箱:zqb@cyg.com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