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 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山东黄金 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在任独立董 事王运敏先生、刘怀镜先生、赵峰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运敏先生、刘怀镜先生、赵峰女士的 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 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