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 2024-040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银泰黄金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盛鸿融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盛鸿”)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黄金”)控股子公司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银泰黄金”)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 担保总额度不超过300,000.00万元。近日银泰黄金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签署担保合同,银泰黄金为上海盛鸿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10,000.00万元、 5,000.00万元、15,6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银泰黄金对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 额为59,595.00万元,占银泰黄金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5%,占山东 黄金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上海盛鸿截至2023年12月底的资产负债率为 80.11%,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银泰黄金于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为 满足银泰黄金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融资决策效率,银泰 黄金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 过300,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80,000.00 万 元 , 为 资 产 负 债 率 70% 以 上 的 子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的 额 度 不 超 过 120,000.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止。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 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具体的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 准。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但银泰黄金在任一时点的实 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 额度调剂。 上述内容详见银泰黄金于2023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预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银泰黄金新增三笔对子公司上海盛鸿的担保,该担保金额均在上述股 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 如下: 其他股东 保证合同 本次使用 担保方 是否提供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金额(万 担保额度 担保期限 式 担保或反 元) (万元) 担保情况 债务履行届满 日不晚于被担 华夏银行 保债权的确定日时,自被担保 上海盛鸿融 股份有限 连带责 债权的确定日后三年;债务履 银泰黄金 信国际贸易 10,000.00 3,200.00 否 公司上海 任保证 行届满日晚于 被担保债权的 有限公司 分行 确定日时,自该笔债务的履行 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江苏银行 上 海 盛 鸿 融 股份有限 自主合同生效 之日起至主合 连带责 银泰黄金 信 国 际 贸 易 公司上海 5,000.00 4,999.00 同项下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 否 任保证 有限公司 普陀支行 后满三年之日止 平安银行 上海盛鸿融 自主合同生效 之日起至主合 股份有限 连带责 银泰黄金 信国际贸易 15,600.00 2,600.00 同项下具体授 信项下的债务 否 公司上海 任保证 有限公司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分行 合计 30,600.00 10,799.00 2 三、本次担保后担保额度情况 担保方 审议通过的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变 本次担保后 被担保方 持股比 担保额度 担保余额 动金额(万 担保金额 例 (万元) (万元) 元) (万元) 一、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被担保方 黑河洛克矿业开发有 100% 50,000.00 限责任公司 青海大柴旦矿业有限 90% 55,000.00 9,400.00 9,400.00 公司 吉林板庙子矿业有限 95% 15,000.00 公司 内蒙古玉龙矿业股份 76.67% 40,000.00 12,000.00 12,000.00 有限公司(注) 银泰盛鸿新加坡有限 96.60% 20,000.00 公司 二、资产负债率大于 70%的被担保方 芒市华盛金矿开发有 60% 20,000.00 限公司 上海盛鸿融信国际贸 96.60% 80,000.00 20,896.00 10,799.00 31,695.00 易有限公司 宁波永盛融信国际贸 96.60% 20,000.00 6,500.00 6,500.00 易有限公司 合计 300,000.00 48,796.00 10,799.00 59,595.00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盛鸿融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8 月 31 日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11 号 302 部位 368 室 法定代表人:郭斌 注册资本:293,790,000 元 3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金属矿石销 售;金属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 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银泰 黄金 存在 的关联 关系 或其 他业 务联 系:银 泰黄 金持 有上 海盛鸿 96.60%股权。 (二)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银泰黄金持有上海盛鸿 96.60%股权;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海 盛鸿 3.40%股权。 (三)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海盛鸿资产总额为 165,770.36 万元、负债总额 为 132,792.77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 14,144.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132,631.90 万元、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额为 0.00 万元、 净资产为 32,977.59 万元;2023 年度,上海盛鸿营业收入为 351,209.39 万元、利 润总额为 1,901.67 万元、净利润为 1,419.14 万元。 上海盛鸿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银泰黄金与华夏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被担保人:上海盛鸿融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 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 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担保金额:1 亿元 4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3 年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届满日不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自被担保债权的 确定日后三年;债务履行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自该笔债务的履行 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二)银泰黄金与江苏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被担保人:上海盛鸿融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 保证人: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 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 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 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 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担保金额:5,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3 年 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 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三)银泰黄金与平安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被担保人:上海盛鸿融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5 担保范围: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 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 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 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担保金额:1.56 亿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3 年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后三年。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 截至本 公告 日, 公司为 全资 子公 司香 港公 司提供 的担 保额 度的 总额为 180,00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277,406.00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黄金 矿业(莱州)有限公司并购贷款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27,900.00万元;公司控股子 公司银泰黄金为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的总额为300,000.00万元; 以上担保额度的总额合计2,005,306.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资产总额的14.90%, 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0.6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6,000.00万 美元(折合人民币894,184.20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黄金矿业(莱州) 有限公司并购贷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76,505.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银泰黄金 为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9,595.00万元;以上担保余额合计 1,330,284.2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资产总额的9.88%,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40.21% 。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