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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复旦复华: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4-11-01  

证券代码:600624         证券简称:复旦复华         公告编号:临 2024-057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
在 2024 年 10 月 30 日、10 月 3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
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
号:证监立案字 003202403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最新市净率为 6.16。根据中证指数官网发
布的中上协行业分类显示,公司所属的行业分类“C27 医药制造业”市净率为
2.67。公司市净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 2024 年 10 月 30 日、10 月 3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自 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10 月 31 日,公司股票短期波动幅度较
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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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及外部环境未发生其他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上海奉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上海市奉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1.公司股票在 2024 年 10 月 30 日、10 月 3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自 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10 月 31 日,公司股票短期
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2.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最新市净率为 6.16。根据中证指数官网发
布的中上协行业分类显示,公司所属的行业分类“C27 医药制造业”市净率为
2.67。公司市净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 2024 前 三 季 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32,208,610.0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9,179,130.41 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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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编号:
证监立案字 003202403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
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
补充之处。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以本公司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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