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建集团:华建集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2024-03-30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
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
所”)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主要经营场所为上海市静安区威海
路 755 号 25 层。截至 2023 年末,上会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108
人,注册会计师 50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179 人。上会事务所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74,000 万元,其中: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46,000 万元;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18,500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
数共计 68 家,主要行业涉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3 年度第二次
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继续聘任上会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二、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
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委员会对上会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
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
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3 月 17 日,第十届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上会事务
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3 年 12 月 20 日,委员会以通讯的方式审议通过
上会师事务所制定的《华建集团 2023 年度年报审计计划》《华
建集团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计划》,且 2023 年 12 月 22 日委
员会召集人与上会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现场审
前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
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
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3 月 18 日,委员会与上会事务所的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进行现场审计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
审定后数据、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
行了沟通,并审议通过上会师事务所编写的《华建集团 2023 年
度年报审计总结》《华建集团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总结》。
(四)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
制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
过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
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
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
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