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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建集团: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德红)2024-03-30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杨德红)

    作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交所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在 2023 年度工作中,勤勉、认真、谨慎地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尽可能有效地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本人基本情况

    杨德红,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

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

事长。现任上海道禾长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自 2021

年 9 月 28 日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具备了较强的公司治理、企业管理和财务

专业理论和实践经验,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二、 独立性情况说明

    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均具备独立性要求,不属

于下列情形: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

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1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

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

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

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

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

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三、 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我根据工作安排出席

了 1 次会议,实在因公无法亲自出席的,也提前向召集人请假。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现场及通讯董事会共 11 次。我均亲自出

席了 2 次现场会议和 9 次通讯会议。我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

行了深入的了解和仔细研究,运用自己在投资、管理方面的多年经验,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对所审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基于

                              2
客观独立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现场调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通过出席专委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

现场履职时间不少于 15 日。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编制和重要事项审议

过程中,我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介绍,全面深入了解公司

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

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管理

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

进展情况,为我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同时,我通过电话和

邮件、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收阅公司战略

投资部汇编的《投资月报》重要监管信息,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

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

态和生产经营情况。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度,我在事前充分了解、事中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对日

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等相关议案发表了 23 项独立意见。
          召开时间          项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
            及届次          数
       2023 年 1 月 9 日
                                 关于下属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B 轮融
 1       第十届董事会       1    资项目的议案
       第二十七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3 年 3 月 29 日
                                 2.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       第十届董事会       14
                                 3.关于 2022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十九次会议
                                 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

                                    3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和独立意见
                              5.关于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6.关于 2023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的议案
                              9.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2.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
                              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关于景域园林业绩承诺期增加商誉补偿的议
                              案
    2023 年 4 月 14 日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
3     第十届董事会        1
                              案
      第三十次会议
    2023 年 6 月 21 日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4     第十届董事会        1
                              的议案
     第三十二次会议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8 月 25 日        2.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5     第十届董事会        5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第三十三次会议           4. 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5. 关于协议收购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
    2023 年 11 月 30 日       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
6     第十届董事会        1   2022 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绩效年薪分配方案》的
     第三十六次会议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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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担任各专委会委员的情况为:

     担任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并担任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

     2023 年度,我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工作,认真
履行职责。其中,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主要是对公 司

年 度 ESG 报告、退出申通金浦基金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收购房屋 质
量 检测站等项目的预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主要是对提名新
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高管候选人的背景、任职资格等进行预审。审

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召开会议 8 次,主要对公司财务报告、风险防控、内控
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方案等方面 的预 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对公司调整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
励计划回购价格、职业经理人绩效考核等内容进行预审。


     四、2023 年度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我认为该关联 交
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 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
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报告期内,审议了“关于公司拟协议收购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
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对该关联事项听取了相关
人员对该事项的报告,并对会议材料进行了仔细研究,出具了独立董
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我认为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
、
                                 5
协商一致原则,为本次交易聘请的审计、评估机构具有相关资质,符
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

况,没有发生为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没有发生为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鉴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较好地完成
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为此,我对公司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事宜进行了事前审议,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继续聘请上会会
计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未发
生改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上一年度(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人民币(含税)。我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
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财务状况提出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维护股东的

长远利益。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我认为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健全,且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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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度,公司依据相关的内控制度,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
务状况进行内部监督跟踪,形成合理有效的内控体系,确保公司及其

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在内控体系下健康、稳定运行。公司现有的内
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不
存在重大缺陷。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

司章程》赋予的权力,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
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
维护了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4 年,我将按照证监会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的要求,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和贯
彻落实,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更加规范
化运作,切实维护好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德红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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