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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3-20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3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银星皇冠假日酒店(番禺路 400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645,078,83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7.940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黄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网投系统上线并行期有关工作的通
知》、《关于新网络投票系统上线及发布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的通知》,同时向公司股东提供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12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635,924,952 99.6539 9,141,178         0.3456   12,700    0.0005



2、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3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635,932,952 99.6542 9,145,878               0.345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                  (%)
 号
 1      《关   226,204,308      96.1107     9,141,178       3.8839    12,700        0.0054
        于延
        长公
        司
        2023
        年度
        向特
        定对
        象发
        行股
        票股
        东大
        会决
        议有
        效期
        的议
        案》
 2      《关   226,212,308      96.1141     9,145,878       3.8859            0     0.0000
        于延
        长授
        权公
        司董
        事会
        及 /
        或董
       事会
       授权
       人士
       全权
       办理
       2023
       年度
       向特
       定对
       象发
       行股
       票相
       关事
       项有
       效期
       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1 项、第 2 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轶律师、程安卿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
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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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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