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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4-03-22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5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满足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
园股份”)联合营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并根据截至2023年年末公司向联
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实际情况,豫园股份2024年计划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
峰值不超过人民币160.80亿元的财务资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公司联
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基平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独立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
园股份”)联合营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并根据截至2023年年末公司向联
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实际情况,豫园股份2024年计划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
峰值不超过人民币160.80亿元的财务资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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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公司联合
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基平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
立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接受财务资助的联合营企业情况介绍
   1、长沙复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R8F8P9P
   法定代表人:李明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15日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大厦T3、
T4及裙楼房幢2929-2932房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经济
与商务咨询服务;酒店管理;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日用百货、文化用品、建
材、体育用品的销售;五金产品的批发;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零售。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深
圳安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豫园股份执行总裁唐冀宁为长沙复豫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已离职,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下属地产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所处城市
         滨江悦府           长沙
   主要财务数据:2023 年末总资产 151,558 万元,净资产 14,688 万元。


   2、上海复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MA1FPF1KX1
   法定代表人:何超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6月14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东路2号1幢609室
   经营范围: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
理、发布,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房
                                   2
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珠海市润瑞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上
海复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豫园股份执行总裁唐冀宁为上海复皓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已离职,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下属地产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所处城市
         星愉湾              珠海
   主要财务数据:2023 年末总资产 423,042 万元,净资产 58,976 万元。


   3、昆明复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2MA6NY84J75
   法定代表人:王宏艳
   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7月9日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街道前兴路万达双塔南塔42楼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营销策划;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绿
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企业管理咨询(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7.4%股
权,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2.6%股权。豫园股份执行总裁唐冀宁为昆
明复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已离职,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下属地产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所处城市
         复地云极            昆明
   主要财务数据:2023 年末总资产 391,775 万元,净资产 53,648 万元。


   4、上海复地复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HG4KD6E
   法定代表人:叶慧标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8月4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东路2号1幢1002室

                                   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广告设计、
制作、代理,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浙江绿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21%股权,杭州杭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9%股权。豫园股份执行总裁唐冀宁
为上海复地复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已离职,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下属地产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所处城市
           复创云城           杭州
   主要财务数据:2023 年末总资产 259,570 万元,净资产 32,495 万元。


   5、上海复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MA1FPD7GXH
   法定代表人:姜欣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09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东路2号1幢605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广
告设计、代理、发布,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材料、金属材料
的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天
津融承和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豫园股份董事王基平、执行总裁唐冀
宁(已离职,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均为上海复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下属地产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所处城市
         壹号湾            天津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末总资产730,084万元,净资产50,338万元。


   6、武汉复星汉正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4303760517X
   法定代表人:黄凯

                                    4
      注册资本:26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3日
      住所: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390号云尚武汉国际时尚中心1号楼单元40层
1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租赁;物业管理;商业经营管
理。
      股权结构:上海复毓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豫园股份持有上海复毓
投资有限公司50%股权,武汉森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复毓投资有限
公司50%股权。
      下属地产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所处城市
            云尚武汉国际时尚中心      武汉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末总资产1,279,981万元,净资产346,004万元。


      7、上海豫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MAC573A62T
      法定代表人:茅向华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01月05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旧校场路125号地下14-地下17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上
海云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
      下属地产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所处城市
            福佑路项目            上海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末总资产1,346,250万元,净资产199,963 万元。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资助计划具体情况
      为满足豫园股份联合营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并根据截至 2023 年年
末公司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实际情况,豫园股份 2024 年计划向公司联
                                    5
合营企业提供峰值不超过人民币 160.80 亿元的财务资助。截至 2023 年年末,公
司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 143.68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清单
                                 2023 年年末接受财务资助余
  接受财务资助的联合营企业名称                                2024 年计划财务资助峰值金额(亿元)
                                        额(亿元)

  长沙复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0                                   2.10

  上海复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3.99                                  13.99

  上海复地复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8.95                                  15.25

  上海复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3.70                                  23.70

  昆明复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26                                   6.37

  武汉复星汉正街房地产开发有限
                                                     30.97                                  32.58
  公司

  上海豫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57.91                                  66.81

              合计                                   143.68                                160.80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借款利率:按照市场化、平等性原则,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利率
    4.借款安排:公司与联合营企业其他股东按照对联合营企业的持股比例及各
自独立负责经营资产范围同等条件投入。根据联合营企业股权合作安排,公司对
联合营企业中由公司独立负责操盘的业务或资产范围进行财务资助,并由公司对
该业务或资产范围独自承担责任并享有收益。公司对联合营企业的资金投入符合
联合营各方合作内容,对联合营企业资金投入未超过公司所占权益比例。


    (二)财务资助计划总结及授权
    上述豫园股份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
财务资助峰值总额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
联合营企业之间的财务资助额度以及接受财务资助的联合营企业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清单》中所列公司)可作调整。
    以上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股东大会审议,在2025年度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
财务资助计划未经下一年度(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前,并且公司董事会没
有作出新的议案或修改、批准之前,本议案事项跨年度持续有效。
    具体期限以公司与公司联合营企业签订的有关合同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
                                           6
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联合营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
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根据联合营企业股权合作安排,公司
对联合营企业中由公司独立负责操盘的业务或资产范围进行财务资助,并由公司
对该业务或资产范围独自承担责任并享有收益。公司对联合营企业的资金投入符
合联合营各方合作内容,对联合营企业资金投入未超过公司所占权益股比。基于
上述考虑,公司决定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系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进行的,风险处于合理可控范围内,符合本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本次交易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意见如下:
    为满足豫园股份联合营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并根据截至2023年年末
公司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豫园股份2024
年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峰值不超过人民币160.80亿元的财务资助;并同意相关
授权事宜。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对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联合营企业经营和发展的
资金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根据联合营企业股权合作安排,
公司对联合营企业中由公司独立负责操盘的业务或资产范围进行财务资助,并由
公司对该业务或资产范围独自承担责任并享有收益。公司对联合营企业的资金投
入符合联合营各方合作内容,对联合营企业资金投入未超过公司所占权益比例。
基于上述考虑,公司决定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系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进行的,风险处于合理可控范围内,符合本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整体
利益。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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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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