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船防务:中船防务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5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2024-09-28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2024-043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5 年持续
          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中国船舶集团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本集团与中船集团的
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满足本集团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在日常交易过程
中,本公司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中船集团构成依赖。关联交易定价
遵循市场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2024 年 9
月 27 日,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5 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
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
或“中船防务”)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1
 “中国船舶集团”)及其子公司(以下合称 “中船集团”)在日常
 业务中发生的交易构成持续性关联交易。为规范开展该等关联交易事
 项,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鉴于公司《2024 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将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履行完毕,本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与中国船舶集团签署
 《2025 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规管本集团与中船集团之
 间于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5 年持续性关联交
 易框架协议>的预案》经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
 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审
 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及执行情况
      以下表格载列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止八个月持续性关联交易的
 金额,以及与《2024 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项下各年度上限
 的比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上限             已发生额
              交易                 (截至 2024 年 12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
                                   月 31 日止年度) 止八个月(未经审计))
由本集团向中船集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等:
提供船舶产品、机电设备和金属物资等         298,770                  53,713
租赁、劳务和技术服务等                      14,650                   3,530
由中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等:

                                   2
提供船用设备、机电设备、配套件及材
                                         960,141                  305,565
料物资等
租赁、劳务和技术服务等                   157,043                   37,653
由中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的担保服务:
担保最高额度                             160,000                        -
担保费                                       640                        -
由中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的销售代理服务:
销售代理费                                 3,200                    2,032

      2024年,由于受外部市场环境、产品承接及产品结构变化影响,
 部分关联交易预算项目未发生,导致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执行率较
 低。
      2.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
      以下表格列出截至2025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建议年度上限。
                                                      单位:人民币万元
                                                       建议年度上限
                     交易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由本集团向中船集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等:
  (a) 船舶产品、机电设备及金属物资等                                 273,780
  (b) 租赁、劳务和技术服务等                                          16,050
  由中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等:
  (c) 船用设备、机电设备、配套件及材料物资等                       1,060,135
  (d) 租赁、劳务和技术服务                                           137,925
  由中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的担保服务:
  (e) 担保最高额度                                                   160,000
      担保费                                                             640
  由中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的销售代理服务:
  (f) 销售代理费                                                       6,700

      建议年度上限主要综合本集团的过往交易额、手持订单、预计订
 单、材料成本以及预计总产值等因素厘定。根据本集团 2025 年生产
 经营计划安排,预计 2025 年度产值同比增长,同时,受产品结构调
 整影响,物资采购、劳务服务等关联交易量较往年将有所增加。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中国船舶集团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通过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

                                  3
限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 827,032,590 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8.51%,为本公司关联方。本集团与中船集团进行的交易事项以及本
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签署《2025 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均构成
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上海
    法定代表人:温刚
    注册资本:11,000,000 万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一) 国务院授权管理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
及经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二)承担武器装备研发、设计、生
产、销售、服务保障业务。(三)船舶、海洋工程以及海洋运输、海
洋开发、海洋保护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租赁、管理业务。
(四) 动力机电装备、核动力及涉核装备、智能装备、电子信息、
环境工程、新能源、新材料、医疗健康设备以及其他民用和工业用装
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及其销售、维修、服务、租赁、管理业务。(五)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专项规定除外)。(六)
成套设备及仓储物流,油气及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和投资管理,船
舶租赁业务,邮轮产业的投资管理。(七)勘察设计、工程承包、工
程建设、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业务,军用、民用及军民两用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技术培训业务的投资与管理。
    2.履约能力分析
    近三年来,中国船舶集团运营状况良好,财务及资金状况良好,
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3.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亿元)
                               4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6月30日/
        项目
                     2023年1-12月(经审计) 2024年1-6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200.10              10,286.90
       负债总额                    6,011.49                5,996.58
     所有者权益                    4,188.61                4,290.32
       营业收入                    3,461.04                1,717.44
         净利润                      195.15                  121.45
     资产负债率                      58.94%                  58.29%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事项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事项共分为四类。
    1.由中船防务向中船集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等
    (a)提供船舶产品、机电设备和金属物资等,主要是船舶产品

以及用于船舶、环保、重型装备领域的成套配套设备、钢材、有色金
属等材料及部分船用电器设备等。
    (b)租赁、劳务和技术服务等,其中:

    i)租赁:主要是指中船防务为中船集团提供生产场地或员工宿舍
租赁等;
    ii)劳务:主要是指提供培训、造修船劳务、劳动力租借等。中

船防务可向中船集团提供与公司主业相关的技能培训及考核、专业技
术劳务服务等;以及,在劳动力短期过剩的情况下提供劳动力租借、
劳务工程承揽;

    iii) 技术服务:主要是中船防务向中船集团提供产品安装、使用、
维保、维修等技术服务,以及提供船舶产品、环保业务或其他工程相
关的设计、科研项目及专业服务,自产软件和相关配套技术服务等。
    2.由中船集团向中船防务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等


                               5
    (c)提供船用设备、机电设备、配套件及材料物资等,主要是
提供生产船舶、环保、重型装备领域的成套或配套设备所需的材料、

配套件、生产机器设备、工具及相关的物流配送服务等。
    (d)租赁、劳务和技术服务等,其中:
    i)租赁:主要是指为了业务发展需要,中船防务将通过租赁中船

集团生产场地和设备设施,同时伴随使用水电等动力,扩大经营范围;
    ii)劳务:主要是指提供船舶分段(或钢结构部件)外包及综合
服务、劳动力租借等;

    iii)技术服务:主要是指提供造船产品或其他工程的设计、科研
项目服务、配套软件和相关技术服务。
    3.由中船集团向中船防务提供的担保服务
    (e)担保服务,是指中船防务在承接订单或向银行借贷资金时,
按规定可能需要有担保方,中船集团可为该等业务进行担保。
    4. 由中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的销售代理服务
    (f)销售代理服务(或佣金),是由于中船集团在国际船舶市
场的声誉及其与船东的长期关系,使中船防务除自己对外经营外,还
可借助中船集团的协助。
    (二)定价依据
    该等交易应在中船防务日常业务中、按公平的原则以一般商业条

款进行(若没有或没有足够的其它交易作为比较以决定双方交易是否
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则按对中船防务不会比独立第三方提供或享有
(视适用者而定)之条件逊色的条款进行),该等交易对中船防务股
东而言应为公平合理。双方应就该等交易签订协议,而在协议中应明
述定价基准。


                              6
    对于上述(a),按市场价。
    对于上述(b),价格不会比独立第三方享有之条件逊色。

    对于上述(c):提供机电设备和材料物资等,按市场价,不高于
独立第三方提供的价格;
    提供船用配套件、铁舾件等,由于单价低,零星繁杂,而且往往

需用较急,订货时间较短,故通过成本核算采用一年一次议定单位单
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考第三方网站的公开数据以及中船防务物
资生产需要的规格,中船防务物资部门按此与供货方议定订货价格。

如市场上原材料价格变化较大,中船防务将按市场变化情况作出适当
调整;
    提供船用设备等,若船用设备在厂商表中有中船集团成员单位
的,由该成员单位参与厂商表中二个或二个以上厂商的竞争,参与竞
争的厂商包含至少一家独立第三方厂商及中船集团内部的厂商,中船
防务物资部门按常规进行价格谈判,由中船防务按市场行情确定价
格,但也综合考虑供货周期、厂商资质和服务水平等因素选择厂商,
但该价格不会比独立第三方供货方提供的条件逊色。若有两名或两名
以上来自中船集团的供货商竞争,参考其历史交易价格并经公平磋商
后厘定;若个别设备由于技术规格或供货条件的限制(如中船集团拥
有专有所有权及/或开发权的专用设备),仅有来自中船集团的一名
供货商,导致可能发生仅有一个关联厂商供货的,由中船防务根据该
设备近期的合同价格(参考其历史交易价格)或按某技术数据换算的
单价,结合市场上原材料价格等因素的具体情况,与供货方议定价格,
确保该价格为公平合理;
    参加中船集团集中采购的物资及相关的物流配送服务,其价格不


                              7
会比独立第三方供货方提供的条件逊色。
    对于上述(d):租赁的年度上限乃根据租赁开始日期确认的使用

权资产总额厘定,而构成使用权资产成本的租赁代价(即租赁付款)
乃根据市场价格或成本另加 10%的管理费厘定,其中:市场价格乃根
据租赁物业附近的物业租金厘定;及成本乃根据折旧成本、资产摊销

及其他费用厘定;
    劳务服务的定价,按市场价,而市场价格按向采购独立第三方劳
务服务价格、所需技能规格、可供应的劳务情况及广州市统计局发布

的平均薪资水平并经公平磋商后厘定;综合服务,价格不会比独立第
三方提供之条件逊色;
    技术服务的定价,按市场价,而市场价格参考造船业现行市场标
准所需要技术组合、所涉及工作复杂程度及行业特定工作规格并经公
平磋商后厘定。
    对于上述(e):按照一般市场惯例及不高于中船集团对外担保费
率收取担保费,相关条款不会比独立第三方担保方提供之条件逊色。
    对于上述(f):销售代理费(或佣金),按国际行业惯例(即中
船防务通过市场调研,包括与独立第三方船东讨论收取的正常销售代
理费,以及与业内其他大型企业拥有人讨论内部代理公司实体所收取
的代理费率进行确定)一般不超过合同额的 1.5%,且按每船进度款
支付比例支付。另外,由中船集团代收国外的中间商代理费,由中船
集团代为支付中间商。
    (三)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
起成立,经本公司的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8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中国船舶集团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拥有多家国内主要的船
舶制造企业、研究院所及配套厂商,本集团与中船集团之间的日常关
联交易均为满足本集团日常经营业务需要。
    在日常交易过程中,本公司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不会对公司本
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中船集团构成
依赖。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
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2025 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