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防务:中船防务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5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2024-09-28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2024-043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5 年持续
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中国船舶集团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本集团与中船集团的
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满足本集团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在日常交易过程
中,本公司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中船集团构成依赖。关联交易定价
遵循市场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2024 年 9
月 27 日,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5 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
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
或“中船防务”)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1
“中国船舶集团”)及其子公司(以下合称 “中船集团”)在日常
业务中发生的交易构成持续性关联交易。为规范开展该等关联交易事
项,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鉴于公司《2024 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将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履行完毕,本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与中国船舶集团签署
《2025 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规管本集团与中船集团之
间于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5 年持续性关联交
易框架协议>的预案》经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
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审
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及执行情况
以下表格载列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止八个月持续性关联交易的
金额,以及与《2024 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项下各年度上限
的比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上限 已发生额
交易 (截至 2024 年 12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
月 31 日止年度) 止八个月(未经审计))
由本集团向中船集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等:
提供船舶产品、机电设备和金属物资等 298,770 53,713
租赁、劳务和技术服务等 14,650 3,530
由中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等:
2
提供船用设备、机电设备、配套件及材
960,141 305,565
料物资等
租赁、劳务和技术服务等 157,043 37,653
由中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的担保服务:
担保最高额度 160,000 -
担保费 640 -
由中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的销售代理服务:
销售代理费 3,200 2,032
2024年,由于受外部市场环境、产品承接及产品结构变化影响,
部分关联交易预算项目未发生,导致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执行率较
低。
2.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
以下表格列出截至2025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建议年度上限。
单位:人民币万元
建议年度上限
交易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由本集团向中船集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等:
(a) 船舶产品、机电设备及金属物资等 273,780
(b) 租赁、劳务和技术服务等 16,050
由中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等:
(c) 船用设备、机电设备、配套件及材料物资等 1,060,135
(d) 租赁、劳务和技术服务 137,925
由中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的担保服务:
(e) 担保最高额度 160,000
担保费 640
由中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的销售代理服务:
(f) 销售代理费 6,700
建议年度上限主要综合本集团的过往交易额、手持订单、预计订
单、材料成本以及预计总产值等因素厘定。根据本集团 2025 年生产
经营计划安排,预计 2025 年度产值同比增长,同时,受产品结构调
整影响,物资采购、劳务服务等关联交易量较往年将有所增加。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中国船舶集团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通过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
3
限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 827,032,590 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8.51%,为本公司关联方。本集团与中船集团进行的交易事项以及本
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签署《2025 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均构成
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上海
法定代表人:温刚
注册资本:11,000,000 万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一) 国务院授权管理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
及经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二)承担武器装备研发、设计、生
产、销售、服务保障业务。(三)船舶、海洋工程以及海洋运输、海
洋开发、海洋保护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租赁、管理业务。
(四) 动力机电装备、核动力及涉核装备、智能装备、电子信息、
环境工程、新能源、新材料、医疗健康设备以及其他民用和工业用装
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及其销售、维修、服务、租赁、管理业务。(五)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专项规定除外)。(六)
成套设备及仓储物流,油气及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和投资管理,船
舶租赁业务,邮轮产业的投资管理。(七)勘察设计、工程承包、工
程建设、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业务,军用、民用及军民两用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技术培训业务的投资与管理。
2.履约能力分析
近三年来,中国船舶集团运营状况良好,财务及资金状况良好,
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3.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亿元)
4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6月30日/
项目
2023年1-12月(经审计) 2024年1-6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200.10 10,286.90
负债总额 6,011.49 5,996.58
所有者权益 4,188.61 4,290.32
营业收入 3,461.04 1,717.44
净利润 195.15 121.45
资产负债率 58.94% 58.29%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事项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事项共分为四类。
1.由中船防务向中船集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等
(a)提供船舶产品、机电设备和金属物资等,主要是船舶产品
以及用于船舶、环保、重型装备领域的成套配套设备、钢材、有色金
属等材料及部分船用电器设备等。
(b)租赁、劳务和技术服务等,其中:
i)租赁:主要是指中船防务为中船集团提供生产场地或员工宿舍
租赁等;
ii)劳务:主要是指提供培训、造修船劳务、劳动力租借等。中
船防务可向中船集团提供与公司主业相关的技能培训及考核、专业技
术劳务服务等;以及,在劳动力短期过剩的情况下提供劳动力租借、
劳务工程承揽;
iii) 技术服务:主要是中船防务向中船集团提供产品安装、使用、
维保、维修等技术服务,以及提供船舶产品、环保业务或其他工程相
关的设计、科研项目及专业服务,自产软件和相关配套技术服务等。
2.由中船集团向中船防务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等
5
(c)提供船用设备、机电设备、配套件及材料物资等,主要是
提供生产船舶、环保、重型装备领域的成套或配套设备所需的材料、
配套件、生产机器设备、工具及相关的物流配送服务等。
(d)租赁、劳务和技术服务等,其中:
i)租赁:主要是指为了业务发展需要,中船防务将通过租赁中船
集团生产场地和设备设施,同时伴随使用水电等动力,扩大经营范围;
ii)劳务:主要是指提供船舶分段(或钢结构部件)外包及综合
服务、劳动力租借等;
iii)技术服务:主要是指提供造船产品或其他工程的设计、科研
项目服务、配套软件和相关技术服务。
3.由中船集团向中船防务提供的担保服务
(e)担保服务,是指中船防务在承接订单或向银行借贷资金时,
按规定可能需要有担保方,中船集团可为该等业务进行担保。
4. 由中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的销售代理服务
(f)销售代理服务(或佣金),是由于中船集团在国际船舶市
场的声誉及其与船东的长期关系,使中船防务除自己对外经营外,还
可借助中船集团的协助。
(二)定价依据
该等交易应在中船防务日常业务中、按公平的原则以一般商业条
款进行(若没有或没有足够的其它交易作为比较以决定双方交易是否
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则按对中船防务不会比独立第三方提供或享有
(视适用者而定)之条件逊色的条款进行),该等交易对中船防务股
东而言应为公平合理。双方应就该等交易签订协议,而在协议中应明
述定价基准。
6
对于上述(a),按市场价。
对于上述(b),价格不会比独立第三方享有之条件逊色。
对于上述(c):提供机电设备和材料物资等,按市场价,不高于
独立第三方提供的价格;
提供船用配套件、铁舾件等,由于单价低,零星繁杂,而且往往
需用较急,订货时间较短,故通过成本核算采用一年一次议定单位单
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考第三方网站的公开数据以及中船防务物
资生产需要的规格,中船防务物资部门按此与供货方议定订货价格。
如市场上原材料价格变化较大,中船防务将按市场变化情况作出适当
调整;
提供船用设备等,若船用设备在厂商表中有中船集团成员单位
的,由该成员单位参与厂商表中二个或二个以上厂商的竞争,参与竞
争的厂商包含至少一家独立第三方厂商及中船集团内部的厂商,中船
防务物资部门按常规进行价格谈判,由中船防务按市场行情确定价
格,但也综合考虑供货周期、厂商资质和服务水平等因素选择厂商,
但该价格不会比独立第三方供货方提供的条件逊色。若有两名或两名
以上来自中船集团的供货商竞争,参考其历史交易价格并经公平磋商
后厘定;若个别设备由于技术规格或供货条件的限制(如中船集团拥
有专有所有权及/或开发权的专用设备),仅有来自中船集团的一名
供货商,导致可能发生仅有一个关联厂商供货的,由中船防务根据该
设备近期的合同价格(参考其历史交易价格)或按某技术数据换算的
单价,结合市场上原材料价格等因素的具体情况,与供货方议定价格,
确保该价格为公平合理;
参加中船集团集中采购的物资及相关的物流配送服务,其价格不
7
会比独立第三方供货方提供的条件逊色。
对于上述(d):租赁的年度上限乃根据租赁开始日期确认的使用
权资产总额厘定,而构成使用权资产成本的租赁代价(即租赁付款)
乃根据市场价格或成本另加 10%的管理费厘定,其中:市场价格乃根
据租赁物业附近的物业租金厘定;及成本乃根据折旧成本、资产摊销
及其他费用厘定;
劳务服务的定价,按市场价,而市场价格按向采购独立第三方劳
务服务价格、所需技能规格、可供应的劳务情况及广州市统计局发布
的平均薪资水平并经公平磋商后厘定;综合服务,价格不会比独立第
三方提供之条件逊色;
技术服务的定价,按市场价,而市场价格参考造船业现行市场标
准所需要技术组合、所涉及工作复杂程度及行业特定工作规格并经公
平磋商后厘定。
对于上述(e):按照一般市场惯例及不高于中船集团对外担保费
率收取担保费,相关条款不会比独立第三方担保方提供之条件逊色。
对于上述(f):销售代理费(或佣金),按国际行业惯例(即中
船防务通过市场调研,包括与独立第三方船东讨论收取的正常销售代
理费,以及与业内其他大型企业拥有人讨论内部代理公司实体所收取
的代理费率进行确定)一般不超过合同额的 1.5%,且按每船进度款
支付比例支付。另外,由中船集团代收国外的中间商代理费,由中船
集团代为支付中间商。
(三)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
起成立,经本公司的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8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中国船舶集团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拥有多家国内主要的船
舶制造企业、研究院所及配套厂商,本集团与中船集团之间的日常关
联交易均为满足本集团日常经营业务需要。
在日常交易过程中,本公司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不会对公司本
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中船集团构成
依赖。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
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2025 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