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5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公告编号:2024-053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 137 号船舶大厦 15 楼本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15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01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5,702,072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36,091,27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9,610,8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23%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5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68% 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半数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会由执行董事、总经理陈利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5 人,公司非执行董事尹路先生,独立董事聂炜 先生及谢昕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职工监事张兴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本次股东会; 3、 董事会秘书李志东先生出席本次股东会;财务负责人侯增全先生列席本次 股东会。 公司部分董事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4 年持续性关联 交易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5,373,288 98.0106 475,204 1.3167 242,780 0.6727 H股 5,340,800 55.5708 4,270,000 44.4292 - - 普通股合计: 40,714,088 89.0859 4,745,204 10.3829 242,780 0.5312 2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5 年持续性关联交 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5,368,188 97.9965 481,104 1.3330 241,980 0.6705 H股 5,340,800 55.5708 4,270,000 44.4292 - - 普通股合计: 40,708,988 89.0747 4,751,104 10.3958 241,980 0.5295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5 年金融服务框架 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5,336,788 97.9095 507,204 1.4053 247,280 0.6852 H股 26,800 0.2789 9,584,000 99.7211 - - 普通股合计: 35,363,588 77.3785 10,091,204 22.0804 247,280 0.541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 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 有限公司签署《2024 年持 1 35,373,288 98.0106 475,204 1.3167 242,780 0.6727 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 有限公司签署《2025 年持 2 35,368,188 97.9965 481,104 1.3330 241,980 0.6705 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 议案 3 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 3 责任公司签署《2025 年金 35,336,788 97.9095 507,204 1.4053 247,280 0.6852 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 至议案 3 均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票数同意;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 至议案 3 均涉及 关联交易,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均已回避 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玉鸿、许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 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