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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物产中大:物产中大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杭州工融基金的进展公告2024-12-12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4-080



                       物产中大关于全资子公司
              参与设立杭州工融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对外披露了
《物产中大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杭州工融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
077),公司全资子公司物产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投资”)与
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资本”)、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工银投资”)、杭州工融舜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杭州工融舜合”)、杭州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创投”)、
幸福之江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资本”)、杭州工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杭州工融企管”)等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杭州工融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杭州工融基金”),杭州工融基金总规模为
人民币50亿元,其中,物产中大投资作为基金的一名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7.48亿
元,占14.96%的基金份额。同时,物产中大投资全资子公司物产中大君泽(杭州)企
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君泽”)作为杭州工融企管的一名股东,
间接持有杭州工融基金0.04%份额。综上,物产中大投资合计对基金出资7.5亿元,占
15%的基金份额。
    近日,物产中大投资就上述事项签署《杭州工融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之合伙协议》。但杭州工融基金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的产
品备案程序,具体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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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伙协议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杭州工融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50亿元人民币。
    3、基金投资方向:在符合监管要求下,在包括北京、上海、杭州等18个城市展
开股权投资,重点围绕杭州市开展对战略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中的优质科创企业的
投资。
    4、基金形式及投资比例:
    基金采用有限合伙的组织架构。具体如下:
                                               出资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               类型                           认缴比例
                                               方式   (亿元)
          工银资本            普通合伙人       货币     0.10      0.20%
         杭州工融企管         普通合伙人       货币     0.10      0.20%
          工银投资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4.90     29.80%
         杭州工融舜合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9.935     39.87%
          高新创投            有限合伙人       货币     4.99      9.98%
         物产中大投资         有限合伙人       货币     7.48      14.96%
          幸福资本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495     4.99%
            合计                                        50.00      100%
    5、基金期限:基金存续期限为8年,其中,投资期为5年,退出期为3年。基金
存续期限届满前,经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基金的存续期限可延长1年。
    (二)运作机制
    1、决策机制: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投资项目的评审、投资、退出等投
资管理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由工银资本委派2名、杭州工融企管
委派1名,高新创投委派1名,物产中大投资委派1名。就投资决策委员会所议事项,
实行一人一票,决议事项需经4名委员(含)以上表决同意方为有效。
    2、管理费:在合伙企业投资期,工银资本作为基金管理人按合伙企业实缴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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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额0.525%/年的年费率向合伙企业收取管理费;在合伙企业退出期内,基金管理人
按合伙企业实缴出资余额0.35%/年的年费率向合伙企业收取管理费。
    3、执行事务费:在合伙企业投资期内,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工融企管按合伙企
业实缴出资余额0.975%/年的年费率向合伙企业收取执行事务费;在合伙企业退出期
内,杭州工融企管按合伙企业实缴出资余额0.65%/年的年费率向合伙企业收取执行事
务费。
    4、利润分配: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内的可分配收入原则上按照各合伙人截至各分
配时点投资到合伙企业中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具体分配顺序如下:
    (1)向各合伙人分配,直到每个合伙人收到的累计分配金额等于截至分配时点
该合伙人对基金的累计实缴出资额;
    (2)如依前述进行分配后有剩余,向各合伙人分配,直到每个合伙人收到的累
计分配金额,能够满足该合伙人就其对基金的各期实缴出资在自各期实缴出资到达
合伙企业托管账户之日起至该合伙人收回该期实缴出资额之日的期间内达到年度业
绩比较基准8%/年(单利)(“合伙人门槛收益”);
    (3)如依前述进行分配后仍有剩余的,作为超额收益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如
下约定分配:
    超额收益的80%在有限合伙人之间按各有限合伙人截至分配时点投资到合伙企业
中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剩余20%在工银资本和杭州工融企管之间按照35%:65%予
以分配。
    上述收益分配顺序中,前一分配顺序未被满足前,不向后一顺序进行分配。如
一投资项目部分被处置,则该被处置的部分应被认定为一单独的投资项目,按上述
原则进行分配。
    5、亏损分担与债务承担:合伙企业的亏损和债务由合伙人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共
同分担。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
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项目退出机制:包括但不限于IPO、回购、股权转让等方式。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杭州工融基金是AIC股权投资试点基金在浙江省杭州市落地的重要内容之一,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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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加强对省内战略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参与
设立该基金,也是公司战略发展的前瞻性布局。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
提下,以基金为抓手,充分借助各合作方的资源、管理及平台优势,推动在战略新
兴产业领域的布局和转型,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提升
公司核心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1、杭州工融基金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的产品备案程序,
存在一定的备案风险。
   2、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
较长的投资回报期。
   3、基金运行过程中,面临宏观经济、经济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
资效益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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