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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29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2024-030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港办公楼 403 会议室(天津市滨海
新区津港路 99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
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5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08,657,12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9.04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
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陈
涛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董事长刘庆顺、副董事长陈雪剑、
     独立董事张玉利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丁建志因事未能出
     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3 人,监事会主席胡建春、监事孙埠因
     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郭小薇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吴强、陈东辉列席本次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661,685,032            97.2509     45,698,329           2.6745     1,273,762            0.0746


2.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705,502,958            99.8154     2,504,443             0.1465        649,722          0.038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天津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
 2                            61,265,516        95.1037     2,504,443          3.8876     649,722      1.0087
       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2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天
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由出席会议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天津屈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鹏、王婷婷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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