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新华锦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9-20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4-039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华锦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纺织”)。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新华锦纺织提供担保本
金金额为 2,2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
已为新华锦纺织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 7,700 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新华锦纺织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锦纺织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授信业
务合同,授信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200 万元,本公司作为保证人为上述授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事项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
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青岛
森汇石墨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新华锦纺织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3,000 万元、10,000 万元担保额度;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盈商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为山东新华锦纺织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担保额度。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山东新华锦纺织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30 甲世奥国际大厦 23 楼
3、法定代表人:王小苗
4、注册资本:6,748.79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面料纺织加工【分支机构经营】;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针
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服装
辅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分支机构经营】;
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面料印染加工【分支机构经营】;
服装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鞋帽零售;
国内贸易代理;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绣花加工【分支机构经营】;母婴
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
售;建筑材料销售;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分支机构经营】;食品互联
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棉花收购;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
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
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
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分支机构经营】;第二类医
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6、基本财务情况: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29,265.53 万元,负债总额
16,582.18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15,176.33 万元,资产净额 12,683.35 万元,资产负债
率为 56.66%;2023 年全年营业收入 21,611.51 万元,净利润 118.85 万元。(以上为
审计后数据)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 47,650.05 万元,负债总额 35,008.59 万元,其
中流动负债 33,657.28 万元,资产净额 12,641.47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3.47%;2024
年 1-6 月营业收入 9,694.14 万元,净利润-41.8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新华锦纺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实际需求,有效提高融资效率,优化担保手续
办理流程,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担保额度内,公司为新华锦纺织的银行授信业
务提供担保并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 山东新华锦纺织有限公司
债权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担保协议本金金额 2,200 万元
自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
担保期限 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类型 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
保证范围 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
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且其经
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上
述担保符合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28,500 万元人民
币,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22,2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6.59%。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
额为人民币 21,7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6.21%;全
资子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37%。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
期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