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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徽合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01-20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合力”、“公司”)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安徽合力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8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47.505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2,047,505,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327,271.89 元(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43,177,728.11 元。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资
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358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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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披露的《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
募投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新能源电动托盘车、堆垛车整机及关
1                                                301,200,000.00        185,672,200.00
             键零部件制造建设项目
       工业车辆离散型制造智能工厂建设项
2                                                360,290,000.00        207,766,700.00
                     目
       衡阳合力工业车辆有限公司扩建及智
3                                                665,100,000.00        480,000,000.00
             能制造南方基地项目
       合力(六安)高端铸件及深加工研发
4                                               1,000,660,000.00       650,000,000.00
                 制造基地项目
       蚌埠液力机械有限公司扩建及智能制
5                                               1,098,300,000.00       519,738,828.11
               造基地建设项目
                  合计                          3,425,550,000.00     2,043,177,728.11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2 日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 2023-045)。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由于募投项目存在一定周期且实施过
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部分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
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二、现金管理投资情况概述

       (一)使用目的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
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有
序。

       (二)使用金额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 万元(含)且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理财决策小组负责办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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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事宜,投资产品种类如下: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为控制风
险,公司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
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风险水平低。公司财务资
产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必须严格按照董事会决
议审批内容进行,所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
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决
策、实施、检查和监督工作,并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
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4、业务实施前,公司财务资产部需对金融机构及其发行产品进行事前预审,
确认入围银行的资质条件,对所有入围银行产品报价及风险水平优中选优,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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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司财务资产部《理财业务实施细则》实施审批程序。

    5、公司财务资产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报
送董事会备案。

    6、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和所购买产品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7、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
向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能够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将通过资产负债表“银行存
款”科目对投资的保本型产品进行核算,通过利润表 “利息收入”科目对利息
收益进行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 万元(含),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
单等安全性高及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理财决策小组负责办理现金管理具体事宜。同日,公司
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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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
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
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向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该事项决议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130,000 万元(含)。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安徽合力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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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王   昭                   卫进扬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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