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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东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4-04-10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冬华先生、独立董事
赵健康先生、董事万俊先生组成,陈冬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委员,
委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达 1/2 以上。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审议了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
事项,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规范经营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
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经审
议表决通过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原审计机构;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
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认
为审计单位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经营成果,
公司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
计政策及估计变更。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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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相关指引的要求,
持续推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在听取公司管理层有关内控进展情况汇报的基础
上,认真审阅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
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合理的评价。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认
真负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职责。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
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保持审计委员会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继
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陈冬华、赵健康、万俊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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