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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电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核查意见2024-12-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航天时
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电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对航天电子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
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4,135,599,997.99 元,
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115,913,875.77 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到账,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
(2023)第 400003 号)。

    二、拟调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延庆无人机装备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项目投资规模为 68,900.00 万元,
其中募集资金投入规模 40,000.00 万元,自有资金投入 28,900.00 万元,资金主要
用于生产厂房建设等。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项目建设已投入资金 33,295.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33,222.05 万元,自有资金 72.95 万元。

    三、“延庆无人机装备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调整情况

    为满足无人系统产业发展与批生产任务要求,支撑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航天飞鸿”)无人系统产业链链长能力建设,根据延庆基地建设
需要、人防工程建设要求等情况,航天飞鸿拟对延庆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
                                    1
投资规模进行适应性调整,对项目的整体工艺布局、建筑方案深化设计、优化完
善,拟将项目投资规模由 68,900.00 万元调增至 83,05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
入 40,000.00 万元保持不变,自有资金投入由 28,900.00 万元增加至 43,050.00 万
元,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周期、建设地点均保持不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类别                          占比                      占比           调整原因
 号           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结合工艺流程,
                                                                         将不同装配区、
              设备
 1    工艺             15,360.00    22.29%        9,048.00    10.89%     系统进行整合;
              费
      设备                                                               部分功能由其他
      费                                                                 主体承接
              软件                                                       根据实际使用情
 2                      4,020.00     5.83%        4,000.00     4.82%
              费                                                         况配套调整
                                                                         为提高装备生产
      建安
              工程                                                       能力,增加建设
 3    工程             30,116.90    43.71%       53,583.95    64.52%
              费                                                         规模,并增加配
      费
                                                                         套设施规模
      工程    工程
      建设    建设                                                       根据实际建设情
 4                     14,173.95    20.57%       13,679.79    16.47%
      其他    其他                                                       况配套调整
      费用    费用
      基本    基本
                                                                         根据投资规模按
 5    预备    预备        229.15     0.33%        2,738.26     3.30%
                                                                         比例记取
      费      费
      铺底    铺底                                                       考虑项目建设内
 6    流动    流动      5,000.00     7.26%               -           -   容已经明确,进
      资金    资金                                                       行调减
       合计            68,900.00   100.00%       83,050.00   100.00%     -

      此次项目建设调整方案已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通过。

      四、“延庆无人机装备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及风险分析

      延庆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调整,有利于基地物资转运和生产流程,有利于
提升生产效率,更加符合实际生产需要,更能满足建设目标要求。本次项目调整
方案合理可行,符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要求,并已获
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通过。本次项目投资金额调整投资规模调增部分由航天

                                           2
飞鸿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不涉及原募集资金金额投入的变化,且项目建设目标、
建设周期、建设地点均保持不变,此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不存在重大风
险,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2024 年第十四次会
议、监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发表了同
意意见。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符合监管要求。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 2024 年第十四次会议、监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
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
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是公司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客观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
规划。此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合以上情况,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   凯                张大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