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可蓝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6-05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4-041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海南新芝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新芝仕”),
为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就海南新芝仕获
取美元贷款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申请开立保函的金额为 415.00 万美元,公司向平安银行珠海分行开立前述保函
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海南新芝仕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
币 45,108.33 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海南新芝仕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各位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和2024年1月4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25亿元,其中:
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2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5亿元。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
月20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08)。上述审议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在上述审
议额度内视公司和子公司具体经营需求确定。
2024年6月3日,公司根据与平安银行珠海分行签署的《开立保函总合同(国
际业务)》,向平安银行珠海分行提交《开立银行保函/信用证申请书》,就海
南新芝仕获取其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离岸贷款合同》项下的美元贷
款,申请由平安银行珠海分行开立金额415万美元、受益人为PING AN BANK
CO.,LTD OFFSHORE BANKING CENTER的保函,保函有效期内,平安银行珠
海分行收到保函受益人提交的符合保函正本要求的索赔文件后,无需征得公司同
意即可向受益人付款,公司无条件承认平安银行珠海分行代为偿付引起的债务,
承诺在平安银行珠海分行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索赔款项后,将按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要求向其全额支付前述索赔款项。相关担保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
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新芝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U0WUH04
成立时间:2021年5月24日
住所:海南省澄迈县海南生态软件园二期创新大道云海吾乡西区11栋11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宇新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
食品);技术进出口;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
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海南新芝仕100%股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南新芝仕资产总额为
110,659.66万元,负债总额100,108.65万元,净资产10,551.01万元;2023年实现营
业收入163,363.23万元,净利润235.85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海南新芝仕资
产总额为118,478.69万元,负债总额107,844.97万元,净资产10,633.72万元;2024
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2,809.98万元,净利润82.72万元。
三、本次担保主要内容
就海南新芝仕获取其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离岸贷款合同》项下
的美元贷款,公司向平安银行珠海分行申请开立金额 415 万美元、受益人为 PING
AN BANK CO.,LTD OFFSHORE BANKING CENTER 的保函,保函生效日为
2024 年 6 月 3 日,到期日为 2025 年 6 月 3 日。
保函有效期内,平安银行珠海分行收到保函受益人提交的符合保函正本要求
的索赔文件后,无需征得公司同意即可向受益人付款,公司无条件承认平安银行
珠海分行代为偿付引起的债务,承诺在平安银行珠海分行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索赔
款项后,将按平安银行珠海分行要求向其全额支付前述索赔款项,平安银行珠海
分行因前述保函引起的一切法律诉讼、索赔,损失、费用及其利息损失均由公司
无条件全部承担。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海南新芝仕的经
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融资及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向控股子公司
担保):0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含本
次担保):人民币 102,108.3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比例为 23.7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逾期担保累计数量:0 元。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