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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节能风电: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摘牌取得内蒙古古恒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公告2024-12-17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4-081
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 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 风电 K1
债券代码:242007       债券简称:风电 WK01
债券代码:242008       债券简称:风电 WK02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摘牌取得内蒙古古恒新能源有限
       责任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摘牌的方式取得上海之恒新能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之恒”,实控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所持有的内蒙古古恒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古
恒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10,080.90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披露,上海之恒所持

                                 1
有的古恒公司 100%股权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

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挂牌转让底价 10,080.90 万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挂牌结束,挂牌期间只产生公司 1 个意
向受让方。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
易保证金交纳和交易安排通知》,并按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上
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 3,024 万元。2024 年 12 月 13 日,

公司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组织签约通知》,确认公司成
为古恒公司 100%股权项目的受让方,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0,080.90
万元。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与上海之恒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
易合同》,并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支付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转
让价款 7,056.90 万元。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洲评估”)出具
的东洲评报字[2024]第 2203 号《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公开挂
牌转让股权所涉及的内蒙古古恒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古恒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以 2024 年 7 月 31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古恒公司全部资产合计
18,793.81 万元,全部负债为 12,525.69 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6,268.12 万元,评估值 10,080.90 万元,评估增值 3,812.78 万元,

增值率 60.83%。本次股权收购资产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包
含自筹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装机规模,提升公司在内蒙地区的市场竞争
力,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内蒙古
古恒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上海之

                                2
恒所持有的古恒公司 100%股权的公开交易流程,并以不高于人民币

10,081 万元(含)的价格进行报价。并同意在收购完成后,继续以
该项目的电费收费权、资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同时后续如以古恒
公司作为贷款主体,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5,467
万元。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且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提前披露该事项
和金额,可能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或存在误导投资者的情况,公司按
照《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审慎判断,暂缓披露

了该事项,公司于成功摘牌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CAMR7U
    成立日期:2019 年 1 月 8 日
    营业期限:2019 年 1 月 8 日至不约定期限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555 号乙楼 5031 室
    注册资本:150,000 万人民币
    法人代表:薛岭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
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新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
术转让、技术咨询;新能源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开发、销售和制造
(仅限分支机构);新能源设备的调试、维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3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之间的关系
      上海之恒及其股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交易不构成关联交
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同业竞争的情形。上海之恒资信状况良
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对方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24 年 9 月末/2024 年 1-9 月     2023 年末/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625,872,008.48           655,662,210.28
 负债总额                       148,360,930.80           157,955,109.46
所有者权益                      477,511,077.68           497,707,100.82
 营业收入                         12,353,105.85           56,975,854.29
 利润总额                       -20,254,556.83            -9,040,272.04
  净利润                        -20,254,556.83            -9,165,952.29
    注:以上 2023 年度财务数据来源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 31622 号《审计报告》,该所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2024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序号                 交易标的的名称                       类别

  1                 古恒公司 100%股权                      股权

      (二)古恒公司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内蒙古古恒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926MA0QKXGF4F
                                   4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平地泉移民

区 3 号楼 3 单元 2 楼东户
     法定代表人:刘得银
     注册资本:5,6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12 月 23 日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开发、产品制造;电力成套设备产品销
售;电力能源工程设计、施工、咨询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及技术咨

询服务,电力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交易前,古恒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5,600                5,600            100

        合计                 5,600                5,600            100

     2.古恒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24 年 9 月末/2024 年 1-9 月      2023 年末/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181,260,536.03              227,808,090.17
     负债总额                  119,430,177.45              169,766,943.69
    所有者权益                  61,830,358.58               58,041,146.48
     营业收入                   15,480,314.87               10,540,477.09
     利润总额                    3,642,723.10                 2,290,477.18
      净利润                    3,642,723.10              2,297,317.11
    注:以上 2023 年度财务数据来源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天职业字[2024]49182 号《内蒙古古恒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
该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2024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古恒公司股权结构清晰,权属明确,股权不涉及诉讼、查封、冻
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任何限制或妨碍股权权属转移的情形。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5
    本次收购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摘牌的方式开展,出让方

上海之恒聘请东洲评估对本次交易标的进行评估,并出具《古恒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
    (二)评估方法
    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三)相关评估结果情况
    1.收益法评估值
    采用收益法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得出的评估基准
日的评估结果为:被评估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6,268.12 万元,
评估值 10,080.90 万元,评估增值 3,812.78 万元,增值率 60.83%。
    2.市场法评估值
    采用市场法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得出的评估基准
日的评估结果为:被评估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6,268.12 万元,
评估值 8,789.32 万元,评估值增值 2,521.20 万元,增值率 40.22%。

    (四)评估结果的确认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0,080.90 万
元 , 比 市 场 法 测 算 得 出 的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价 值 8,789.32 万 元 高

1,291.58 万元。
    评估机构认为:被评估单位是一家风力发电企业,其收入主要是
供电收入。在进行市场法评估时,虽然评估人员对被评估单位与可比

交易案例进行充分必要的调整,但是仍然可能存在评估人员未考虑到
的或者无法量化的可比交易案例独有的因素,而存在评估结果与实际
企业价值有较大偏差的风险。从被评估单位所处经营阶段来看,目前

                                    6
经营稳定,在现有产业政策不发生较大变化的前提下,未来收益及风

险可以可靠计量,相比市场法能更好的反映企业市场价值,且收益法
所采集到的数据较市场法更为充分、可靠。故本次评估优选收益法评
估结果。
    经评估,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100,809,000.00
元(10,080.90 万元)(大写:壹亿零捌拾万玖仟元整),评估增值
3,812.78 万元,增值率 60.83%。

    五、拟签订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次摘牌成功后,根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总规程》
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组织交易签约操
作细则》的规定,公司与上海之恒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规范文本为
基础签订《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主要内
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转让方(甲方):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
    甲方持有的古恒公司 100%股权。
    (三)交易价格

    人民币 10,080.90 万元。
    (四)支付方式
    乙方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 3,024 万

元,在本合同签订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




                                 7
    除上述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乙方采用一次

性付款方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
价款 7,056.90 万元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五)产权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
    古恒公司无职工,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
    (六)协议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产权交接事项
    1.本合同的产权交易基准日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甲、乙双方应
当共同配合,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10
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国有产权登记表及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交割日当天完成标的企业交接。
    2.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甲、乙双方应共同
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3.在交易基准日至产权持有主体完成权利交接期间,甲方对本合
同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股东权益及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

务。
    (八)违约责任
    乙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

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
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甲方若逾期不配合乙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一

日应按交易价款的 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乙
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8
    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

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
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
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古恒公司营业范围保持不变,与公司主营业务
范围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古恒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及组织

架构等事项进行变更。
    本次交易完成后,古恒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主营
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竞争力,
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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