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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秋航空:春秋航空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31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4-055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电子方式发
出,并以电话进行了确认。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出席董事占应出席人数的 100%。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王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并进行
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聘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
制审计师的议案》
    鉴于近期公开信息,基于审慎原则,并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对未来审
计服务的需求,同意取消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并同时取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
师的议案》并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聘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
制审计师的议案》
    鉴于近期公开信息,基于审慎原则,并根据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为更好地
推进审计工作,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
勤华永”)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对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控规范体系进行审计,为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根据 2024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德勤华永签署相关审计业务约定书。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6)。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同意制定《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为上海春秋航空器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金
额的议案》
    上海春秋航空器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器材”)扩建项目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开工,预计 2026 年 11 月完成二期扩建施工及一期外墙施工,并于
2027 年 5 月完成竣工结算。为配合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对工程建设项
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检查,同意公司对春秋器材本次项目所需支付的
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 1,360 万元,
担保授权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审议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上海春秋航空器材科技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7)。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以及审议事项等会议材料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