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春秋航空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12-11
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4-069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2024 年 12 月 11 日披露的《春秋航空第
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春秋航空第五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春秋航空关于注销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和《春秋航空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公司回购的股份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
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鉴于“春秋航空股
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215,382 股
(以下简称“部分股份”)的三年回购期限即将届满,且公司短期内尚无使用该部
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计划,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时间安排等因素,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同意注销该部分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978,548,805 股变更为 978,333,423 股,公司
注册资本将由 978,548,805 元变更为 978,333,423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
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
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
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
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
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2599 号春秋航空总部办公楼
2、申报时间:2024 年 12 月 11 日起 45 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32315288
5、传真:021-32315505
6、邮箱:ir@ch.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
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